杨东:提振信心 P2P网贷业“拨云见日”终有时
近期,P2P网贷行业的“震荡”给广大网贷投资人、从业者的心头蒙上了一层阴霾。
近期,P2P网贷行业的“震荡”给广大网贷投资人、从业者的心头蒙上了一层阴霾。
这个行业怎么了?未来发展路在何方?成为时下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风险的集中爆发,是行业前期野蛮生长而非商业模式出了问题,究其本质是违法违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市场出清。当下,应大力提振网贷的行业信心和制度信心,加速推进网贷机构回归信息中介本质,促进合规平台健康发展。
《金融时报》记者:网贷行业近期风险事件集中爆发,究其本质,您认为风险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杨东:实际上,近期网贷行业惊现的爆雷潮本质是违法违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市场出清。须认识到,我国的网贷业务是在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监管相对宽松、没有完善征信系统、没有对相关业务详细统计、民众习惯刚性兑付的情况下,大量个体投资人对大量个体借款人间展开的借贷业务。
一方面,由于网络借贷支付成本高、不少平台没有足够多的投资人和借款人、大部分平台轻风控且大数据分析能力弱等因素,网贷行业内,例如资金池、拆标打包、自动投标和债权转让等原本可以提高网络借贷效率的方式产生了异化现象。
另一方面,行业内平台偏离信息中介定位、依靠新投资人来补偿旧投资人的庞氏骗局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少平台是假借互联网金融名义集资诈骗的伪互联网金融。当监管部门明确和强调信息中介定位后,伪互联网金融平台将无法继续采用通过新投资人来还旧投资人的模式而出现经营困难,退出市场是正常现象。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有平台以各种方式退出。
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倒闭,是其前期野蛮生长而非商业模式出了问题。就目前整体发展情况来看,网络借贷市场总体规模还小,网络贷款余额规模为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左右,网络借贷市场的风险尚不足以触发系统性风险。
《金融时报》记者:6月以来,不少爆雷的问题平台均以恶性方式退出市场,您认为该如何引导网贷平台良性退出?备案的延期又释放了何种信号?
杨东:平台爆雷潮使得行业参与者市场心态明显波动。在后续的平台退出方式上,央行明确要稳妥有序加速存量违法违规机构和业务活动退出,引导机构无风险退出,对于违规的平台则开展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
未来,网贷行业的平台退出方式有望回归良性状态。央行公告中明确了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在网贷行业,备案的延期已经在市场预期之中,1-2年时间等于给了监管方和平台方比较充分的时间做完善和调整。
备案延期表明了P2P行业合规整改的复杂性。当前,P2P行业的监管规则基本明确,难的是落地执行。合规整改以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为第一原则,为促进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为重要目标,需要统筹考虑各种因素,比如银行存管的落地需要考虑到存管银行的态度和推进力度,比如存量违规业务的清理需要考虑到业务期限结构和流动性压力等等,最终的结果便是预先设定的期限一再延后。某种程度上也是合规整改实事求是的表现。
在未来的监管体系中,央行公告中两次强调了要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体系,这表明监管方会更加深入地研究互联网金融的特点,进行监管上的创新。同时,在1-2年时间内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显示监管方无意急于求成,而是将根据行业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更加契合行业实际。
《金融时报》记者:P2P网贷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监管,您认为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上,可有哪些创新?
杨东:监管原则与监管手段双轮驱动可促进金融监管的发展。有必要在传统金融监管维度之外,加之以科技维度,形成双维监管体系,以科技驱动型的监管思路应对新技术发展对于金融监管的挑战。
双维监管体系是在传统金融监管维度之外增加科技维度,弥补传统金融监管在应对金融科技风险方面的力不从心。既可以克服审慎监管等传统金融监管的弊端与不足,也将带来金融监管模式的根本性变革。
可以借鉴FCA创造性发展出的有效测试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监管沙箱”制度。监管者可以通过监管沙箱来构建促进创新和市场信心的新型监管框架。监管沙箱是实现对Regtech(监管科技)进行预期管理的有效保障,有助于参与式规则制定,即允许监管者在制定规则、预测趋势、设想替代未来和促进改进结果方面采取多层次的信息以实现动态监管。此外,如区块链技术等也可用于科技驱动型的金融监管。在这种模式下,监管者扮演者双重角色:制定法律法规;与技术专家合作,将法律法规内嵌于去中心化技术之中并获得全网认可,从而使法律法规的执行通过代码实现。
《金融时报》记者:在您看来,网贷行业未来的发展路径是?
杨东:经历了这一轮网贷风险事件后,我们更该肯定的是,P2P网贷机构应加速回归信息中介本质,真正的网贷机构是不存在挤兑的。
要理性看待良性退出、正常清退的网贷机构,从而避免误伤损害投资者利益。当前公众对于网贷行业的印象和定位,很多依然是以信用中介的形式看待,大多数投资人并不具备独立判断底层资产风险和承受风险的能力,网贷平台以高风险的资产面对低风险承受能力的普通人,是这个行业所存在的最难调和的问题。因此,互金专项整治需要从根本上调和这个矛盾,要建立平台退出机制、建立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人准入机制。
第一,网络贷款业务具有特殊的普惠金融的价值,为个人、个体户甚至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弥补了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足的问题。部分网络贷款平台在利用数字技术解决金融决策中获客难和风控难方面积累了好的经验。应当相信,备案延期的目的不是要一刀切,而是特别审慎地识别出符合资质要求的平台。通过引入新的监管框架,有序整治网络贷款行业,消除不规范、高风险的业务模式,让规范、符合资质要求的平台健康发展。
第二,监管部门制定统一标准,尽快将一部分符合资质要求的平台纳入监管框架并支持其规范发展。在监管备案延期的情况下,可以先采用白名单等制度,帮助公众将优质平台和问题平台做一定区隔,形成稳定预期,避免投资人因恐慌导致全面挤兑、借款人因想赖账而故意逾期、一些平台想逃避责任而故意宣称自己是问题平台。
第三,严监管有利于去芜存菁。对于有过硬风控技术、有服务实体经济业绩的表现良好的合规平台,相信经过这段时间的洗礼、在获取备案之后,将能拨云见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合规平台仍需提振信心,走过艰难时刻,为支持我国实体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独特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