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翔:标准化建设有利于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和长效监管
标准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金微 北京报道
12月1日,在由新华社瞭望智库、新华社《财经国家周刊》共同主办的“第三届(2018)新金融高峰论坛”在北京举办,中国互金协会战略部负责人、标准研究院副院长肖翔发表演讲时表示,标准化的建设,有利于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和长效监管,中国互金协会主要从信息披露、资金存管、产品合同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下一步将扎实推进个体网络借贷、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从业机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与安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标准制定工作。
标准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肖翔表示,推进互联网金融标准化建设,一方面,能够响应行业需求,明确从业机构在业务操作、产品设计、合同要素、营销宣传、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规范性要求,提升行业经营管理规范化水平,降低行业整体发生风险的概率。另一方面,能够按照监管要求,细化信息披露、统计监测、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规则流程,为监管部门实施政策、摸清行业风险底数提供支撑。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两年多来,在监管部门支持下,在国标委和金标委指导下,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深入调研梳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主要风险,抓紧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对于监管政策尚未明确的领域,协会主动发挥自律作用,通过标准先行先试,督促会员按照标准和配套自律制度规范自身行为,鼓励未入会的从业机构参照执行,通过行业实践为监管提供有益经验。对于监管政策已经明确的领域,协会在遵循监管规则的基础上,结合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的需要,制定实施更加细化、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并通过自律惩戒手段,保障监管要求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地实施。
肖翔介绍,按照以上思路,协会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信息披露。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信息披露标准不一,部分机构存在不披露、部分披露甚至虚假披露等风险,出台个体网络借贷、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息披露系列标准。其中,个体网络借贷信息披露标准从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项目信息三个方面定义并规范了126项披露指标。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息披露标准借鉴行为治理理念,穿透业务实质,从机构信息和业务信息两个方面定义并规范了27项披露指标。
二是抓资金存管。针对个体网络借贷领域部分机构存在设立资金池、侵占挪用客户资金甚至卷款跑路的风险,出台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和系统规范两项标准,明确资金存管在业务管理、账户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协助解决假存管、部分存管、只存不管等问题。
三是抓产品合同。针对个体网络借贷领域合同要素内容不规范,金融消费者保护必要条款缺失等情况,研制出台个体网络借贷合同要素标准,从合同信息、项目信息和合同条款三个方面定义并规范了27项借贷合同必备要素。
肖翔说,出台关键标准的同时,协会坚持标准研制与标准宣贯同步部署、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创新运用多种贯标模式,确保标准能用、适用、管用。
一是“标准+行业基础设施”模式。将标准内嵌于协会组织会员共同建设的登记披露、统计监测等行业基础设施。比如,为推动信息披露系列标准落地,为行业营造统一规范、公平公开的信息披露环境。协会上线了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相关会员按照统一标准向社会集中披露相关信息。目前,平台已基本实现了协会网贷会员机构全覆盖。同时,基于合同要素标准,加快产品登记相关工作,为实施穿透式监管提供支撑。截至2018年10月末,累计登记合同1.47亿份。
二是“标准+自律管理”模式。为配合信息披露标准落地,协会发布实施《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会员违反自律规则和其它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约谈、发警示函、强制培训、业内通报、公开谴责、暂停会员权利或取消会员资格等自律惩戒。
三是“标准+监管采信”模式。2017年11月,全国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办与协会联合发文,要求依据协会出台的标准,对商业银行资金存管业务与系统进行综合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整治验收的参考依据和判断标准之一。截至2018年11月底,共有42家商业银行通过资金存管测评,其中27家银行对外披露了存管网贷平台信息,共涉及网贷机构523家,包括全量业务上线机构443家,已签约未全量上线机构80家。
总体来说,协会突出标准针对性和实用性,统筹标准研制和实施,在标准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互联网金融标准化建设还面临一些挑战,一是行业发展时间不长,标准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从业机构标准化意识有待加强;二是行业发展变化较快,业务模式不断翻新,技术应用迭代加速,对标准化建设时效性和适应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行业发展处于整治和规范过程中,问题隐患依然存在,风险形势比较复杂,标准需求日益增加,标准供给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标准约束力有待继续加强,如何将标准符合情况更好纳入监管自律体系有待进一步探索。以上问题需要凝聚政产学研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推动解决。
肖翔介绍,下一步,协会将继续在金融监管部门、国家标准委和金标委的指导下,切实落实《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关要求,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标准研究院和金标委互联网金融标准工作组作用,继续以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为切入点,扎实推进个体网络借贷、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从业机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与安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标准制定工作,有序推进信息披露、资金存管等经过实践检验的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为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标准支撑。
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