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放开贴现贸易背景核查 电票融资属性获认可
近年来,票据风险案件频发。仅今年以来,已有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天津银行等多家银行曝出票据风险事件,累计涉案金额超过百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案件中,绝大部分为纸票风险事件。
近年来,票据风险案件频发。仅今年以来,已有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天津银行等多家银行曝出票据风险事件,累计涉案金额超过百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案件中,绝大部分为纸票风险事件。
9月8日,央行下发了《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224号,以下简称224号文)。根据224号文,“自2017年1月1日起,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必须全部通过电票系统办理;自2018年1月1日起,原则上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必须全部通过电票办理。”
此外,224号文还提到两个主要内容:一是扩大票据转贴现市场参与者范围,所有金融机构皆可参与;二是取消电票贴现贸易背景审查,引导电票使用。
电票贴现不再审查贸易背景
根据224号文,“对电子商务企业申请电票承兑的,金融机构可通过审查电子订单或电子发票的方式,对电票的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在线审核。企业申请电票贴现的,无需向金融机构提供合同、发票等资料”,这无疑是重磅内容。
2015年12月31日,银监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203号,以下简称203号文),强调各金融机构不得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已办理承兑、贴现的各种凭证原件要注明银行信息等,防止虚假交易及发票重复使用。
至于这个条款对纸票业务可能造成的“不公平”情况(纸票并没有类似的“免除条款”),郭钦霖则表示,总要有一个过渡阶段,猜测会有一段时间的“双轨制”存在。
业内:为票交所上线铺平道路
一直以来,票据行业的发展备受“真实贸易”背景的困扰,很多业务创新都属于违规创新。不管线上还是线下票据市场,其蓬勃发展归根结底的原因是中小企业融资难。在要求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若仍是以融资性票据为主,电票还是很难推动起来的。
事实上,自从2009年11月推出电票系统以来,央行一直在努力推动电票的发展,但其规模增速一直不太理想。数据显示,2013年,电票规模在整个商业汇票出票量中占比为8.3%;2014年,为16.2%,2015年则为28.4%。如今不再审查贸易背景,恰恰破除了电票发展的一大障碍。
2016年3月,央行支付结算司曾发布了《关于就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开展书面调研的函》。调研函显示,央行拟在三个方面促进电票发展,第一,修改并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包括《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等法规;第二,ECDS(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功能操作、功能上的建议;第三,ECDS推广上的建议。
此外,224号文还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以外的、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的其他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加入电票系统,开展电票转贴现(含买断式和回购式)、提示付款等规定业务。业内预计,这将为票交所的上线铺平道路。随着相关细则的陆续出台,电票将有爆发式的增长。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