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难在制度变革
中国缺的不是银行,而是商业可持续的企业融资制度。从长远看,如果没有制度变革和主流银行的介入,微小企业贷款的覆盖面就不会有实质性突破。
十多年来,中小企业融资在中国成为常热的话题。这一轮宏观经济周期以来,更是得到空前关注。伴随各种中小企业困境的报道,各种议论和政策不断出笼,其中当然不乏真知灼见。但是,有些“口惠而实不至”,有些则南辕北辙。要对正确与错误交织在一起的问题梳理一番,实属不易。 ——中小企业需区别对待。 笼统地看待中小企业是危险的。在所有国家,99%以上的企业被划为中小企业。处在“金字塔”中上部的企业,既可在资本市场筹资,也可从银行贷款;在正常情况下,他们的麻烦不在于融资,而是管理多余的流动性。中间地带的中小企业,有资信者本来就是银行追逐的客户,也有进入资本市场的渠道。真正受到融资约束的是数以千万计处在金字塔底部的微型和小型企业,尤其是那些历史短、规模小的个体工商户和雇工不到百人、资产与年销售额不过千万元的小企业。不能否认,较大规模的中小企业也有融资需求,但是,他们能够提供较为完整的财务报表和可靠的担保条件,因而被银行视作可以与之打交道的客户群。 微小企业就不同了。它们无论经营状况如何,一般没有正规的财务报表,不足以成为银行贷款分析的依据;也不能满足银行要求的传统的担保条件,例如不动产抵押物。但所有这些并不能说明微小企业贷款无利可图。中国和外国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发放微小企业贷款的回报率甚至超过大额贷款。这也不表明向微小企业发放贷款注定风险大。事实上,由于微小企业数目多,行业分布广,银行的微小企业信贷组合受经济周期的影响,小于大企业的信贷组合。 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关于企业融资的文献,仍然约定俗成地把中小企业当作一个整体。学术研究高度抽象,没有大碍,但如果用来指导实践,则注定产生混乱。有些政府部门(例如美国的小企业局)和银行(例如欧洲的Procredit Bank)已经认识到对企业细分并区别对待的必要。欧盟和世界银行也制定了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的划分标准。 2005年以来,中国政府也有突破,银监会提出了专门针对小企业贷款的指引,主张银行向小企业贷款必须遵循商业可持续原则。银监会总结的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的“六项机制”,基本概括了国际上微小贷款的最佳实践经验。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大多数政府部门仍然笼统地把中小企业作为扶持对象。 ——中小企业贷款要“去政治化”。 不加区别地号召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会给人一种错觉,以为只要是中小企业就理所当然地有资格得到贷款。前一段时间流传的“六万家中小企业倒闭”的说法,以及“拯救中小企业就是拯救国家”之类的口号,给微小企业融资赋予了过多政治含义,也自然给金融业监管者和银行管理层造成压力,促使短视政策和不成熟的贷款措施仓促出笼,给信贷带来风险。将信贷政治化,在微观层面只能使本来就充满艰险的事,变得更加艰巨复杂;在宏观层面则会人为提高信贷的虚假需求,导致金融资源错配,通胀压力加剧,后患无穷。 有些中小企业的困难,源自国内外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周期影响,银行信贷于事无补。并不是所有的中小企业都陷入了困境,也不是所有陷入困境的都是由于外部原因。 企业的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逻辑。对于那些经营不善、技术落后、污染环境、浪费能源的企业,银行本来就不该发放贷款。迫使银行向那些没有订单、没有现金流、甚至经营失败的企业发放贷款,是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的,不但与宏观经济政策和结构调整的目标背道而驰,也会将银行置于危险境地。 ——银行缺乏贷款的动力与能力。
对于银行来说,真正的挑战是从成千上万的微小企业里,把那些真正具有还款意愿和能力的申请者挑选出来。中国大多数银行仍然“不愿意”也“不敢”向微小企业贷款。
“不愿意”,是因为迄今为止过低的存款利率,使中国的商业银行一直享受着较大的存贷款利差。它们只要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只要贷款不太烂,就能获得丰厚利润。即使按照基准利率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