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办法》政策解读
为加强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对地方金融组织的分级分类动态监督管理,促进持续健康发展,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金融监管局”)于2022年6月24日发布《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主要包括总则、评级要素和等级划分、评级程序、评级结果运用、附则等五部分,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工作作出总体安排。
一是明确实施主体与适用对象。实施主体为市金融监管局,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地方金融组织法人机构的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
二是设定评级要素与等级划分。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要素主要包括公司治理与信用管理、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以及加分事项等四个方面。评级等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共5个等级。特殊情形列为S级。
三是明确监管评级程序。具体程序包括评级方案制定、信息收集、评审、结果反馈等环节。市金融监管局根据《办法》规定的评级要素明确各行业监管评级具体指标,制定各行业监管评级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是强化监管评级结果运用。市金融监管局和区金融工作部门根据评级结果,对评为A级至E级的地方金融组织采取有差别的检查方式、监管措施等。
《办法》的发布与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规制,为强化分级分类动态监管提供了制度支撑,有利于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强化风险防控,发挥特色功能,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