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进一步扩大开放稳外贸稳外资决定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其中,稳外贸稳外资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工作部署的重要环节。要围绕稳住外贸主体、稳住产业链供应链。
文 / 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近几个月外贸有所回稳。当前疫情仍在全球流行,世界经济严重衰退,我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下一步外贸环境依然严峻复杂,对此必须有充分估计和准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力“六稳”“六保”,坚定发展信心,积极应对困难挑战,着力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创新外贸方式,推动外贸促稳提质,为保就业稳经济提供支撑。
其中,稳外贸稳外资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工作部署的重要环节。要围绕稳住外贸主体、稳住产业链供应链。
一是支持外贸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针对企业订单减少等突出问题,推出有效措施支持拓市场、增订单。运用出口信用保险积极保障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推广“信保+担保”,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二是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发挥优势,承接劳动密集型外贸产业。支持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业态,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带动中小微企业出口。
三是完善吸引外资政策环境。对重点外资项目一视同仁加大用地等保障。提高外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便利度。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进出口银行新增贷款规模等同等支持外资企业。
四是发挥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作用。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大到全国21个省份部分地区,围绕拓宽开放领域、提升便利水平进行改革探索,包括发展跨境商业医疗保险、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扩大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范围、在常态化防控下加强旅游和体育国际合作等,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要按照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要求,抓紧抓实抓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在积极扩大内需的同时,研究出台稳外贸稳外资的新措施,尤其要加大支持力度保住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并助力大型骨干外贸企业破解难题,更好支撑就业稳定。完善出口退税方式,加快退税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信贷、信保、担保等融资支持,纾解外贸企业流动性困难。继续挖掘通关便利化改革潜力,优化对外贸企业服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加强与相关国家沟通协调,畅通国际货运通道,开辟更多方便商务人员往来的“快捷通道”。鼓励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出口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加快发展跨境电商、网上交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引导多元投入建设海外仓,加大对带动中小企业出口的外贸服务平台的支持,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完善稳外贸稳外资相关措施。
要坚定不移推出更多扩大开放的举措,推动多领域多层次国际合作,在不断深化制造业开放的同时,扩大服务业特别是高端服务业开放,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鼓励和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让中国成为更多外商投资兴业的热土。增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吸引力。在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上下更大功夫。
要围绕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助企纾困政策,在扩大内需的同时,研究出台稳外贸外资新措施,尤其要加大支持保住中小微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并助力大型骨干外贸企业破解难题,更好稳就业。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引导加强信贷、信保等支持。挖掘通关便利化潜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外贸外资工作,畅通国际货运通道。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服务平台等新业态,培育外贸新增长点。
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是促进稳就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内容。
一要压实地方责任,拓宽就业渠道,稳定城镇常住农民工就业。大力发展生活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吸纳农民工就业多的给予更大政策激励。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对城镇户籍居民和农民工一视同仁。
二要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结合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等,为农民工就业创造更多机会。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将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升至15%以上,吸纳更多农民工就业。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要把吸纳农民工就业数量作为重要条件。
三要以创业带动就业。对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一半资金。
四要加大帮扶力度,优先保障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由务工地或常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是关键性手段。要调动各方力量,加快检测时间短、灵敏度高、操作简便的产品研发上市,加紧培训检测人员,合理布局和增加机动检测力量,在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范前提下,确保秋冬季前实现全国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各级疾控机构及县域内1家县级医院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各有关方面要及时加强资金等相关保障。
(本文根据李克强总理7月29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发言整理,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