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需】最新!郑州再推十大重点举措,利好中小微
郑州推出十大重点举措,加强金融服务供给,降低融资成本,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畅通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促进全市信用建设水平和金融服务效率双提升。
近日,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州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应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郑发改财信〔2020〕160 号),通知称,将进一步加强政银企合作,发挥信用信息积极作用,解决银企合作中信息不对称,衔接渠道不通畅等问题,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加快复工复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显示,持续深化推进“信易贷”落地见效,创新实施“信豫融”应用服务项目,发挥信用信息积极作用,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有利于加强金融服务供给,降低融资成本,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畅通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促进全市信用建设水平和金融服务效率双提升。
依照国家、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快出台《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托市信用平台,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常态化,不断扩大信息归集范围,加快完成企业信用画像,为企业融资做好基础服务。依法依规与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大数据企业归集共享信用信息,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信用平台自主申报与融资密切相关的信用信息。 加快推动“信易贷”平台的开发和上线,积极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省“信豫融”平台对接,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面丰富的金融产品和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 依托市信用平台和相关行业信息平台,构建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推进信用信息共享,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金融机构风险识别能力,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认真落实《河南省“861”金融暖春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围绕国家明确的重点领域重点支持方向,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纳入名单,提高信贷资金投放效率,加快金融资源精准投放,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 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简化信用修复流程,支持失信主体在线完成信用修复,推进信用修复深入开展。 为面临暂时流动性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融通服务,设立应急转贷资金,帮助企业按期还贷、续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改善中小微企业、初创型科技企业融资环境,助推经济社会恢复正常秩序,保障经济实现稳定增长。 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为各类各级名单内企业快速对接金融机构、承接国家优惠贷款提供专项担保服务。支持各地采取信贷风险补偿、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临时周转、贴息补贴等多种方式,引导信贷资金精准投放。 支持信用优良的政府投融资公司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创新转贷企业筛选标准,完善风险缓释措施,鼓励政府投融资公司与金融机构运用“债券+信贷”组合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 强化投贷联动,支持金融机构与各类基金、天使投资机构等合作创新“股权+信贷”投资。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开设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开发专属产品等方式为受困中小微企业做好融资服务,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特别困难的予以展期、续贷。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覆盖贷前贷中贷后的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和提前处置。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开展信用保证保险等业务合作时,应坚持依法合规、自愿投保原则,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完善风险管控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坚持独立审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同时,将各类创新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相关制度和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