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再按“加速键”
2020年是上海基本建成与中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的“交卷”之年,近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再次按下“加速键”。2月1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和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根据《意见》,目前已出台及今后出台的在自贸试验区适用的金融政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出台的各项金融支持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措施,适用于上海实际的,可优先考虑在上海试点。
明确两方面举措,使上海成为金融改革开放排头兵
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意见》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金融改革开放的部署,使上海成为金融改革开放排头兵,也是为探索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开放模式做好准备。
《意见》立足于更好发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金融改革创新引领作用,更好发挥上海在金融对外开放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就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明确了两方面重大举措。
一是积极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推出了支持商业银行设立专业理财子公司和投资子公司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等投资、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大力发展金融科技等7项具体措施。
根据《意见》,临港新片区将探索取消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账户,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以及试点开展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等。
二是在更高水平上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推出了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促进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优质金融营商环境等11项措施。
《意见》指出,支持外资机构设立或控股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在上海落地;推进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在上海率先落地;对境外金融机构在上海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成熟一家、批准一家;鼓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上海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子公司;探索保险资金依托上海相关交易所试点投资黄金、石油等大宗商品等。
聚焦三方面亮点,提升上海金融创新能力
陈雨露指出,《意见》聚焦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创新能力和全球影响力,有三方面亮点:一是对标国际最高标准,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意见》紧紧围绕建设临港新片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探索更加灵活的金融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高水平开放发展。
《意见》指出,支持临港新片区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集中开展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资金按实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探索外汇管理转型升级。
二是推动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意见》在上海前期改革开放实践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深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开展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发展人民币利率期权等试点,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境外投资者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配置人民币资产。
三是注重加强金融改革开放过程中的风险防控。《意见》高度重视金融法治环境建设,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把维护金融稳定作为牢牢守住的底线。
《意见》强调,要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优质金融营商环境,包括加快建成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研究推动上海金融法院和上海破产法庭顺应金融市场发展趋势等。
保障措施落地,加强支付结算监管能力试点
为推动措施落地,《意见》指出,支持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组织开展加强支付结算监管能力的试点,推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同城双活灾备中心在上海建设落地。研究推动在上海设立中国金融市场交易报告库,集中整合各金融市场的交易信息,提升监测水平,与雄安新区相关建设进行有效衔接。
据悉,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上海银保监局等单位根据《意见》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近两年来,金融部门有序扩大金融业开放,在银行、证券、保险及征信、评级、支付等领域推出了一系列开放措施。目前,绝大多数开放措施已经落地且不少在上海先行先试。比如,野村证券、摩根大通获批在上海设立控股合资证券公司;首家外资控股保险公司——安联(中国)保险已在上海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