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星:各项开放措施正在落地,市场、国际反应积极
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带来的成果不仅使在华外资金融机构获益,也为国际金融业携手抗击全球金融危机、维护世界经济稳定做出重要贡献。
开放程度不断延伸
近年来,中国银保监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推动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不断取得新突破。银保监会继2018年宣布15条银行保险业开放措施之后,又在今年5月1日再次宣布12条新的对外开放措施,包括在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基础之上进一步放开外资银行、外资保险公司持有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保险机构的持股比例水平。大幅削减对外资设立机构、对外资保险和银行机构设立的一些数量限制,扩大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的业务范围。同时,也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外资资本进入非银行金融的范围。
王兆星表示,我国银行保险业这一轮新的开放措施覆盖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将进一步提升中国银行保险业的开放度和国际化程度,彰显了中国通过对外开放来促进金融业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也彰显了中国愿与世界各国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全球经济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目前,随着各项开放措施的陆续落地,市场、国际反应积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已表达了在华进一步发展和扩大投资的意愿,已有多家外资金融机构提出准入申请。“我们欢迎有意愿来华投资的各国金融机构与我们新的开放政策对接,我们将继续坚定地履行承诺,创造有益的中外资公平竞争环境和共同发展的监管环境。”王兆星说。
“开得大”也要“开得稳”
在金融业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王兆星表示,银保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的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不仅要确保把门“开得开、开得大”,也要确保金融的安全稳定。
首先,将进一步优化外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按照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原则,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持续优化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准入条件,不断扩大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的经营范围和空间,吸引更多具有专业特色和专业竞争优势的外资机构进入,进一步丰富我国的金融市场主体,不断改善我国金融供给。
还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外资机构的行政许可事项,将更多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程序,提升审批效率,提高透明度,不断提高外资金融机构经商的便利条件。
进一步优化监管规则,提高监管有效性,坚持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充分考虑包括外资机构在内的不同类型机构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特征,不断建设更有兼容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监管规则体系,促进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在华健康发展。
其次,不断完善与开放水平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和方法,确保开放稳妥有序。王兆星指出,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过程,也是金融监管从数量非审慎限制向质量和审慎制度的转变,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
开放对监管提出新的要求,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必须加强监管的制度建设。在减少机构准入数量限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审慎性监管,确保引入机构具有优秀的专业能力、良好的风控能力和充足的资本实力。王兆星表示,银保监会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国际上成熟的监管经验,补齐监管制度短板,更好地完善资本监管、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确保监管能力与对外开放水平相适应。
“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不断完善审慎监管制度和提升监管水平的基础上,银保监会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业改革开放。我们呼吁世界各国加强改革开放,坚持开放共赢,实现共同繁荣。”王兆星说。
来源|农村金融时报 作者|李林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