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文促PPP发展 机构:最关乎成败细则迟迟未出
在民间投资低迷的当下,PPP作为民间资本参与社会投资的重要途径,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在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密集推动下,PPP项目有望在今年下半年迎来落地高峰。
来源:凤凰财经
在民间投资低迷的当下,PPP作为民间资本参与社会投资的重要途径,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在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密集推动下,PPP项目有望在今年下半年迎来落地高峰。5月30日,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七大举措推动PPP的发展。
民生证券宏观研究员朱振鑫对凤凰财经表示,此次《通知》意义重大。本次为财政部和发改委一起发文,而这两个部委此前在PPP工作方面较有争议,各自在遵循的法律条文方面存在冲突。
目前中国还未出台PPP相关法律。朱振鑫表示,现在PPP当务之急的工作是顶层设计与立法,尤其是核心法律。比如要捋顺特许经营法和PPP法之间的关系。
PPP项目落地率低的一大原因是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当前中国PPP项目多为基建项目,顺利执行需大额度、长期贷款作为支持,这对社会资本的融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民企在这方面资金成本较高。
本次《通知》特意在此问题上做了强调——优化PPP项目融资环境。《通知》强调,要通过适当的资源配置、合适的融资模式等,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朱振鑫认为,在推动民营企业融资方面政府需要有一些真金白银的引导,包括财政部创立的PPP产业基金,以后需要发挥比较大的作用。此前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需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用好1800亿元引导基金,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
此外,在融资手段方面,目前PPP项目主要依靠贷款。朱振鑫认为需进一步健全融资手段,PPP应主要依靠第一债券、第二资产证券化来融资。引入的资金不应该只依靠银行,还应该引入保险资金。
《通知》对于PPP可能带来的问题也做了未雨绸缪的防范——各地要通过合理确定和收费标准、运营年限,确保政府补贴适度,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凤凰财经解读,这与此前43号文(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精神是一致的,是致力于控制地方政府债务的膨胀,避免地方政府通过新的形式形成新的或有债务。
此外,《通知》强调,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通知称要建立动态可调整的投资回报机制,根据条件、环境等变化及时调整完善,防范政府过度让利。
鲁政委表示,一方面建立合理的回报机制,另一方面避免过度让利、动态调整。但其实恰恰是“动态调整”对地方政府、对整个PPP的成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动态调整若做得不好,将成为地方政府违约的借口;如果做得好,则能达成多方共赢。而这一点需要具体操作的细则出台。
鲁政委进一步解释称,中国当前处于城市化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的阶段,这个时期就决定着政府不得不做很多“动态调整”。“比如车不多时,在一条河上修一座桥就可以,但是后来车辆越来越多,一座桥已经显得非常拥挤,政府就不得不修第二座桥,但是修了第二座桥就影响了第一座桥的收益。这完全源于城市发展人民的需要,然而政府相对于此前就属于违约。那么此时如何做“动态调整”,明确投资人回报,这个很重要。
“恰恰在这些最关乎PPP成败的方面,目前迟迟没有细则出来,这是一个遗憾。”鲁政委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