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崛起与科技创新 ——英国、德国、美国和日本的经验与启示
英国、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科技创新是大国崛起的基石,从引进模仿到自主创新是一个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必经的过程和捷径,激励创新的制度和文化是大国科技创新崛起的根本保证
当前,我国正处于重新崛起的伟大历史复兴进程中,应将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切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蓄势待发的历史机遇,厚植创新的文化和土壤,大力推动实用性创新,构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科技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持续发展之根,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不懈动力,是决定大国崛起的基石。近代以来,英国、德国、美国、日本这四个先后崛起的有世界性影响的大国,无不是以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为支撑的。系统总结这些大国崛起的科技创新历史经验与教训,对我们有重要借鉴意义。
1、英国崛起的科技创新因素
(一)工业革命将英国推上世界霸主地位
英国地处欧洲西海一隅,面积和人口仅相当于中国的一个中等省份,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一直处于战乱,文明进程多次被外来入侵者所打断,到13世纪至14世纪之交,英格兰作为一个统一的民族才形成。此后,英国实施重商主义政策,积极发展海上贸易,先后打败了荷兰和西班牙,到17世纪成为海上强国。但这时的英国与许多国家一样,仍然处于农业社会,还不是世界霸主。
直到18世纪工业革命兴起,才将英国推上了世界霸主的地位。这次发源于英国以蒸汽机发明和广泛应用为标志的工业革命,促进了纺织、煤炭、冶金等近代机器工业的兴起和发展,推动了人类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英国由于引领了这次工业革命,生产效率大幅提高,从而快速地将其他国家抛到后面。
据统计,1850年,英国占了全世界金属制品、棉织品和铁产量的一半,煤产量的2/3,其他如造船业、铁路修筑都居世界首位。1860年,英国工业品产量占世界工业品的40%~50%,欧洲工业品的55%~60%,对外贸易占世界贸易的比重由10年前的20%增至40%。1870年,英国工业占世界的比重达到31.8%,美国为23.3%,德国为13.2%,法国为10%。在强大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军事实力的支撑下,英国先后打败了法国等欧洲大陆强国,征服了远隔重洋的加拿大、印度等国家,在全世界建立了庞大的殖民体系,在全球范围内逐步形成以英国为核心的商业贸易圈,成为“日不落帝国”。
(二)为什么工业革命首先发生在英国
总结其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英国逐步形成了在当时比较先进的君主立宪制,打开了民主和自由的大门,在17世纪中叶英国的商品经济已有较大发展,并率先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消除了农业的封建土地制度和小农经济,为工业革命的兴起造就了最重要的经济前提;英国是近代科学的主要策源地,以牛顿力学为代表的经典物理学和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成为那个时代最先进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为产业技术创新和自由市场制度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支撑,从而为工业革命的兴起奠定了坚实科学理论基础;英国在全球拥有庞大的殖民地,随着殖民扩张和海外市场的迅速拓展,使得英国可获取的资源越来越多,全球对英国商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成为工业革命孕育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这些制度和条件在当时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例如,早在1215年,英国就颁布了《大宪章》,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对私有财产及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这是市场经济制度的核心。而那时的中国还处在专制的皇权之下,欧洲大陆其他国家还处于黑暗的中世纪,非洲、美洲和大洋洲还处于蛮荒状态。又如,早在1624年,英国就已经明确规定把专利权授予最早的发明者,专利权的对象是新创工业领域中的最新发明,专利年限在14年以内。
此外,还有一些因素对英国工业革命的爆发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英国最先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银行体系,金融成为近代工商业发展有力的推进剂。同时英国国内大力兴办和革新教育,早在12世纪—13世纪,英国就建立起牛津、剑桥这样根本不同于中世纪神学院的新型大学。政府大力支持科研活动,奖励发明创造,给予科学家和技术发明者极高的荣誉和社会地位。
(三)科技创新中心的转移是英国衰落的重要诱因
在17世纪至19世纪中期,英国是当时的世界科技创新中心,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创新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气象,不仅涌现出培根、达尔文等一批伟大的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还涌现出以瓦特为代表的一批伟大的发明家和创业者,产生了蒸汽机、电报机、机动轮船、铁路机车等一批影响世界的伟大发明。
但从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期,英国科技创新的领先优势逐步丧失,全球科技创新的中心开始向德国、美国转移。到19世纪70年代,当以电力为代表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兴起的时候,技术发明和创造的主要国家已不是英国,而是后起的德国和美国。据统计,到1913年,英国占世界工业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4%,而德国为15.7%,美国为35.8%。加之在两次世界大战中英国国力的巨大消耗,使英国终于丧失了世界霸主的地位,让位于美国。
英国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中落伍,主要原因是英国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虽然一度拥有全球最广阔的殖民地,可以大规模开拓海外市场和大量获取廉价的海外资源,但却导致资本家热衷于商品输出、资本输出和原材料输入,对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缺乏足够的主动性、积极性,以致生产率日渐相对落伍。
尽管在19世纪中后期和20世纪,英国在科学技术研究方面仍然取得了一些杰出成就,包括白炽电灯、电话、电磁波、雷达系统、青霉素、电视、喷气式发动机等一批重大技术发明,但这些成果没有实现大规模商业化应用。
比如,英国人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于1876年首先发明了电话,但在美国率先实现了大规模商业化。青霉素由亚历山大·弗莱明于1928年发明,但被大规模产业化、商业化运用的是在美国。同样,雷达系统、喷气式发动机最初也是由英国人发明的,却都被美国人拿去实现了商业化应用。
2、德国崛起的科技创新因素
(一)在电气革命中崛起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这个在20世纪世界历史上扮演重要角色的国家,却是欧洲大陆近代民族国家中的姗姗来迟者。在从15世纪初到19世纪60年代长达300多年的时间里,德国的国土始终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甚至被称为欧洲走廊,一直是欧洲大陆的主战场,英国、法国、西班牙、俄罗斯的军队经常在这里厮杀。
统一和强大,成为德意志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最大动力。通过不懈努力,经济学家李斯特提出的通过经济统一实现政治统一的路径得以实施,推动了以普鲁士为核心的德意志经济快速发展。面对欧洲列强的挤压、包围,铁血宰相俾斯麦在外交上做足准备后,最终以三场对外战争在1871年完成了德国统一。
统一后的德国紧紧抓住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机遇,经济出现了飞跃性的发展,用30多年的时间超过了英国,成为欧洲第一、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20世纪初,德国在总人口、国民生产总值、钢铁产量、煤产量、铁路里程等方面都超过英国。德国制造的产品也风靡世界,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的酸、碱等基本化学品产量均为世界第一,世界所用燃料4/5出自德国。1913年,德国的电气产品占全世界的34%,居各国之首,超过头号工业强国美国五个百分点。
(二)科技创新因素是德国崛起的基石
国家的统一为德国崛起提供了最重要的政治前提。但是,德国能够在短时间快速崛起,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本因素的长期积累。自查理曼大帝时代起,德国就非常重视教育和文化发展。1818年—1846年,普鲁士国民学校学生增加近一倍,适龄儿童入学率达82%,到19世纪60年代提高到97.5%,国民素质空前提高。同时,高等教育也迅速建立起来,1810年,德国创立了柏林大学(现洪堡大学),成为现代大学制度的鼻祖。
对教育和科研的重视与大量投入很快使德国站在了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1864年—1869年,世界生理学100项重大发现中,德国占89项。1855年—1870年,德国取得136项电学、光学、热力学重大发明,英法两国合计才91项。世界第一台大功率直流发电机、第一台电动机、第一台四冲程煤气内燃机、第一台汽车等发明创造也纷纷诞生于德国。
同时,德国涌现出一大批科学家和技术发明家,如蔡斯、西门子、科赫、伦琴、雅可比、欧姆、李比希、爱因斯坦、普朗克、玻恩等。从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初期的这段时间,德国耀眼的科技创新光芒,让全世界为之瞩目。
(三)德国制造走向世界
两次世界大战使德国经济基础遭受毁灭性打击,但二战后德国经济又在战败的废墟上迅速重新崛起,成为具有很强竞争力的制造业大国强国和欧洲最大最强的经济体。据统计,1950年—1960年,德国国民经济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5.3%,工业生产年均增长率高达11.4%,工业总产值从487亿马克增加到1647亿马克,增长2.4倍,国民生产总值从233亿美元增加到726亿美元,增长2.1倍,并先后于1959年和1960年超过法国和英国,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
德国制造的产品大量走向世界,在20世纪70至80年代,德国的机床、汽车、照相机等机械产品已大批出口;80年代以后,“德国制造”的机械设备、化学制品、电气和电子工程设备等大量出口到美国以及中国、印度和巴西等新兴市场,所生产的汽车占世界汽车市场的份额达到17%。“德国制造”在世界市场上成为“质量和信誉”的代名词。
二战后德国经济迅速恢复并长时期快速增长,虽然最初得益于美国“马歇尔计划”的扶持,但更为重要、更具根本性的因素是德国特色的“社会市场经济”系统连贯的创新制度环境,以及服务于科技和经济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尤其是高水平、高质量的高等教育体系和先进高效的职业教育体系。
首先,德国的经济基础设施和工业设备虽然被战火摧毁殆尽,高端科技人才也大批流失到美国,但长期积累的技术能力和高素质技能型劳动力仍然存在,战后在“社会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下,只要获取必要的资本投入,就能够迅速形成科技创新力和现实生产能力。
其次,德国拥有一批历史悠久、技术积淀深厚的大企业,如西门子、大众汽车、戴姆勒奔驰、宝马、蒂森工业、纽伦堡机器公司等。
第三,德国历届政府都充分认识到科学技术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科技政策具有较强连贯性。早在二战时期就引入国家标准体系并发展为德国工业标准(DIN)和电子设备技术标准(VDE),为二战后德国制造业走向世界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第四,德国先进的大学教育和面向企业的职业教育“双元发展”模式,培养出大量的高素质的工程师和高级技工,有利于将科技研发成果快速实现产业化、商业化。
3、美国崛起的科技创新因素
(一)美国历史就是一部创新创业史
美国建国200多年来经济发展的历史,是一部高扬进取精神的创新创业史。
从19世纪的蒸汽船、轧棉机、电报、牛仔裤、安全电梯、跨州铁路,到后来的电灯电话、无线电、电视、空调、汽车、摄影胶卷、喷气式飞机、核电、半导体、计算机、互联网和基因工程药物;从建立大批量工业生产流水线到后来的风险投资公司的大量创立;从面向成熟企业的主板资本市场到面向创业企业的纳斯达克市场;从我们熟悉的电灯发明者爱迪生、飞机发明者莱特兄弟和软件帝国的缔造者比尔·盖茨,到鲜为人知的牛仔裤发明者李维·斯特劳斯及信用评级的创立者刘易斯·塔潘,等等。
这些持续不断的重大发明和创新,催生了一个又一个新兴的产业,持续提高了美国的生产率,大幅增强了美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将美国这个年轻的国家推上了世界经济史上前所未有的高峰。
自20世纪40年代之后,美国成为全球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潮流的引领者,并一直保持到现在。据统计,美国研究开发(R&D)支出总量占全球的30%(2011年);世界前1%引用论文中,美国占46.4%(2012年),三方专利占全球的27.85%(2010年);知识产权贸易费用占全球的50%(2011年),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全球的32%(2012年)。全球诺贝尔奖得主近一半是美籍人,世界大学百强排名中美国大学占到一半以上。
(二)美国强大的创新能力是如何形成的
归纳起来,主要是下述几个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是富于进取的冒险精神和创新文化。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其国民来自不同种族、不同国家。这些移民本身就带有强烈的冒险和创新精神。他们重视通过自身奋斗实现人生价值,鼓励探索创新,既赞美成功也宽容失败,崇尚爱迪生、盖茨、乔布斯这样的英雄。通过创新创业,实现人生价值,是美国梦的核心内容,这是美国创新力特强的文化基因。
二是高素质的国民教育和广纳人才的政策。
一方面,美国是一个非常重视教育的国家,立国后不久,就颁布了《全民教育法案》,要求每个公民都要接受教育,并且把受教育的权利作为人权的重要部分。美国对教育舍得投入,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的教育体系,特别是高等教育方面远远领先其他国家。
另一方面,美国也是一个非常重视人才引进的国家。在200多年历史中,成千上万乃至数百万来自世界各地、怀有抱负和梦想的高素质移民为美国创新注入了源源不竭的活力和动力。
三是良好的制度安排。美国是第一个将保护知识产权写进宪法的国家,在建国之初就颁布了专利法,极大地调动了发明创新的积极性。林肯称:“专利制度是在天才的创造火焰中添加了利益的燃料”。与此同时,美国也很注意防止专利权的滥用而扼杀竞争,于19世纪后期制定了“不公平竞争法”和“反托拉斯法”。到20世纪中期之后,随着美国逐渐成为世界第一强国,基础研究、国防军工技术研究、前沿性技术研究投入大量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为加快研究成果向应用技术转化,美国先后出台了《塞勒-凯氟维尔法》《国防航空和宇宙航行法》《购买美国产品法》《拜度法》《小企业创新法》等法案,建立和完善了军民融合、技术转移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制度,逐步形成以企业、大学、国立科研机构为主体的完备的创新体系。
第四,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早期美国奉行自由市场经济主义,对创新的支持政策很少,到20世纪40年代之后,美国才对科技创新进行“适当干预”,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支持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创新的政策体系。其主要做法是:在促进研究开发方面,政府持续提供大量财政资金支持基础研究、重要产业关键共性及前沿性共性技术研究和军用科技研究等市场失灵的项目,同时采取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在成果转化方面,政府大力支持产学研合作和军民科技研究合作,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发展;在需求培育方面,主要通过军事订购和政府采购对创新产品给予支持。
总之,在长期的发展中,美国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能有效激励创新的制度和政策体系,使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积极作用。这是美国创新活力源源不竭和长期保持领先地位的根本原因。
(三)美国创新的主要特点
与英国等欧洲国家不同,美国创新有自己鲜明的特点。
一是以实用性创新为主导。在美国众多发明创新中,大都是针对市场需求的实用性发明或商业模式的创新。正如《美国创新史》作者哈罗德·埃文斯所指出的:“实用性创新是让美国出类拔萃并让其他条件优越的国家落后乃至失败的首要原因。”
二是注重全面创新。在美国人看来,创新是指一个人或机构产生新的想法并将其进行商业化应用的过程。不仅仅是实验室的发明,更应指能投入实际应用的发明。创新有多种形式,诸如新的技术设备、新的产品设计,新的生产经营方式、新的工艺流程等,不仅包括技术创新,还包括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
三是草根创新蔚然成风。美国上流社会精英阶层虽然出现了诸多创新人士,但绝大多数创新是来自社会草根阶层的能动者、实践者,而不是呆在实验室的科学家,更不是夸夸其谈的空想家。在《美国创新史》收录的53位伟大的创新者当中,有卡车司机、肖像画家、修鞋匠、中小学教师、海员、卖蔬菜水果的侨民、毒贩子、美发师、小商贩、广告员、磨坊主、不识字的奴隶女儿、20世纪60年代旧金山街头的暴乱份子、海滩出租车司机、花花公子、小职员等等。
四是军民融合互动创新成效特别卓越。战争和军备竞赛对加速科技创新无疑具有刺激作用。但迄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比美国更自觉、更善于通过军民融合互动来加速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商业化应用。尤其在航空航天、核能、电子信息网络、新科技、海洋、生物工程等科技领域,美国军民融合互动创新成效卓著。
4、日本崛起的科技创新因素
(一)从明治维新开始崛起
日本位于太平洋西岸,是一个与亚洲大陆隔海相望的蕞尔岛国。自然资源匮乏,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日本一直是一个贫穷、弱小、落后的封建小国。经历长期的战乱后,德川家康于1603年统一了日本,建立了江户幕府政府。为了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局面,幕府政府施行闭关锁国政策。直至19世纪中叶,欧美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日本的大门,迫使其开放港口,并签署通商条约。1868年,封建幕府被推翻,明治天皇上台,拉开了日本走向近代化并开始崛起的帷幕。
明治政府执政后,锐意改革维新,在确立天皇绝对权威下构建议会、内阁、军部并立的中央集权制后,大力推行“脱亚入欧”战略。在明治天皇在位的近50年里,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了1.6倍,超过了英国的增速。期间,日本不仅建立了全国的铁路网、电报网,丝织业、棉纺织业、铁路车辆与机车、造船业以及电气机械等产业也快速发展起来,并且拥有亚洲最先进、最强大的军工企业和军事力量。对外贸易结构也从明治初期以出口生丝、茶叶、海产品、矿产品、煤炭等资源型产品为主,到明治末期转变为出口棉纱、棉布等轻工业产品为主,进口则由成衣棉纱等轻工制成品为主转变为机械、棉花等资本品和原料为主。
(二)西方技术本土化和培植人力资本是日本崛起关键的科技因素
日本之所以能在19世纪末实现崛起,是国内国际多种因素作用和一定历史条件的结果,其关键的科技因素是通过大胆引进和吸收西方先进技术使之本土化并着力培育人力资本,从而在亚洲率先建立起近代产业体系,实现了经济和军事实力的快速提升。
明治政府上台后,在“脱亚入欧”的总方针指导下,不遗余力地引进西方技术。日本中央政府专门设立工部省,大力推行“殖产兴业”计划,主要举措是在各官营产业中广泛引进、采用西方先进技术设备和生产工艺,大量引进、译介西方科技信息情报资料(图书、文献和图片),聘用外国工程师、技术人员,派遣留学生到欧美学习以及引入外国直接投资等。
日本政府经济部门和私营企业还与欧美企业缔结许可证生产合同、技术协作合同等,并通过反求工程(即倒序制造)快速消化吸收西方先进技术,成功实现了技术转移和本土化。
同时,着力夯实智力基础,培育人力资本,包括颁布《学制令》,自1871年开始实行强制性初等教育,仿照西式教育构建国民基础教育体系;创办帝国工程学院(亦称工部大学,后与东京大学合并),并在京都大学、东北大学和九州大学设立工程系,积极培养日本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使其能够接管由西方专家管理的工厂、矿山和铁路,实现技师的“进口替代”。
(三)二战后日本再次实现经济腾飞
二战后,日本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但在美国的监护和扶持下,再次通过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更加注重消化吸收基础上再创新,又迅速实现崛起。到20世纪60年代末,也就是明治维新100年后,日本经济总量超越德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经济大国。
此后,日本经济又延续了十几年的快速增长,产业结构由“重化工业化”向“技术密集化”升级。到上世纪80年代,日本的许多产业国际竞争力大幅提高,成为对美国也具有巨大竞争压力的经济强国。直至上世纪80年代后期,日本形成严重的“泡沫经济”。但时至今日,日本主要制造业的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仍处世界一流。
战后日本经济迅速崛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还是将其善于学习、惯于“拿来主义”的传统,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更充分地演化为通过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
首先,虽然二战摧毁了日本的经济,但作为经济之根的技术能力并未被摧垮,这为其战后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其次,二战结束后,日本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为经济发展培养了一大批适应技术革新需要的熟练劳动力和中高级科技人员。
第三,高度重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把科技创新的重点放在应用研究和产品与工艺的开发上,在引进硬件设备时注重购买技术许可证和专利,鼓励企业收购国外的小型高科技公司。
第四,在重大技术创新和发展中发挥政府强有力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并采取市场保护、金融支持、财税扶持等措施给予支持。
5、结论与思考
(一)科技创新是决定大国兴替的关键因素
从国际经验看,一个国家要崛起为大国并持久保持大国地位,主要是靠科技创新能力及其主要载体——制造业的竞争力,而不是靠自然资源,也不是靠殖民掠夺。在历史上,葡萄牙、西班牙、荷兰都曾经是占有大量殖民地的“大国”,但由于缺乏科技创新的支撑,只能“昙花一现”。英国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中迅速崛起为“日不落”帝国,但后来随着科技创新能力的减弱,一战后逐步沦为二流国家。美国之所以能够成为当今世界超级大国,关键因素正是其持续不断的创新能力。
今天,中国正处于重新崛起的伟大历史复兴进程中。从经济总量看,我们已经堪称世界大国。但必须看到,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很大程度上是靠大量低效消耗资源和物质资本投入取得的,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经济发展不可持续的问题日趋突出。还要看到,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量偏低,也不可能走发达国家那样掠夺别国资源的老路。因此,中国要实现和平崛起,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必须充分激活和发挥十几亿国民巨大的创新潜力,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复兴的必由之路。
(二)从引进模仿到自主创新是一个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必经的过程和捷径
早期美国的科技创新也是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起步的,以实用性创新为主。在美国建国后的头100多年,主要是把欧洲的先进技术发明拿到美国实现商业化,而在基础科学研究和原始积累方面建树不多。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才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和前沿性重大技术研发,实现了向原始创新转变。德国也是如此。享誉全球的“德国制造”,当初也是从仿制开始的,早期的“德国制造”也曾经是劣质仿冒产品的代名词。日本更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
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已到了从引进技术向自主创新为主开始转变的阶段。但要看到,目前我国仍处在以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为主的时期,还没有进入原始创新为主的阶段,必须切实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已有技术的集成创新,特别是要像美国那样注重实用性创新,紧紧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结合,更有效地推进全面创新和加快先进技术产业化。当然,也要有重点地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快培育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夯实持续创新发展的科技基础。
(三)激励创新的制度和文化是大国崛起科技创新因素的根本保证
检视历史上大国崛起的科技创新因素,归根到底是这些国家较早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激励创新的制度,包括知识产权制度、教育制度、反垄断制度、投融资制度等,以及在全社会形成了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尊重人才、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爱迪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然而如果没有宪法和专利法的保障,还会出现爱迪生吗?”“如果没有专利制度,像福特这样的人就没有动力了”。同样,如果没有风险投资和纳斯达克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像微软、英特尔等这样的企业也是难以发展起来的。
因此,推进科技创新,根本在于建立有利于充分激励创新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文化。
一是要切实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使科技创新的价值、市场价值和创新者的人力资本价值都能得到充分实现。
二是要持之以恒地厚植人力资本,建立健全国民教育体系,普及基础教育,积极发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不断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
三是对应从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基础研究、工程化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到产业化的创新链条各个环节,在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方面要有合适的政策制度安排,努力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结合起来。
四是要在全社会弘扬创新创业精神,真正形成有利于杰出科学家、发明家、技术专家和企业家不断涌现,全民创新大众创业蔚然成风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
(四)抓住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历史机遇实现科技创新能力跨越式提升是新兴大国崛起的成功之道
从历史上看,每次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都会带来世界经济快速增长,导致世界各国间国力和地位对比的重大变化,为新兴大国崛起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如果制度安排和发展战略得当,就能够抓住机遇实现科技创新能力跨越式发展,成功崛起为新兴大国。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正在孕育兴起,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形成历史性交汇,是我国和平崛起难得的历史机遇。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有利于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等重大瓶颈问题。
同时,与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不仅具有一般的后发优势,还在国内市场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企业体系构建、科技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措施和资源动员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经济优势和制度优势。
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国要像历史上一些成功崛起国家那样后来居上,还必须破除许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否则,将难以真正抓住、抓好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带来的历史机遇。对此,我们必须以高度自觉的历史使命感和强烈的忧患意识,着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营造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社会文化生态和土壤,努力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中抢占先机。
(五)各个国家要根据国情、发展阶段选择适合自身的科技创新模式
从历史上看,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依靠科技创新实现大国崛起都是结合自身国情和发展阶段,采取了恰当的科技创新模式。这些各有特色的科技创新模式,大致可以归并为两种类型。
一种是技术追赶型模式,以日本在上世纪中期经济高速增长阶段的做法为典型代表,其主要特点是:国家战略着重于主要依靠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产业技术进步,以倾斜式产业结构政策和财政投融资政策支持重点产业升级换代,在政府的强力主导下,以大企业为主导,构建产学研合作机制,迅速实现突破重大核心技术和产业化。
另一种是技术领跑型模式,以美国从二战后至今的做法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着眼于不断构建和始终保持在全球科技创新中的全面领先优势,在政府财政民用预算和国防预算中以专项资金的方式资助前沿性、原创性基础科学研究和重大技术应用研究,以政府采购和国防订货的方式为创新技术产品培育市场并引导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以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尤其是大跨国公司通过大力度的研发投入和并购创新型中小企业主导产业技术发展,众多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在风险投资支持下成为持续推动产业技术发展的源泉。
上述两种模式,都有值得我国借鉴、吸纳的长处,从中可以获得许多重要的启示。当然,我国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情和发展阶段不同,不能简单照搬发达国家的科技创新模式和创新战略,必须结合我们的国情和发展阶段,走中国特色的科技创新道路。
文章选自《全球化》,2015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