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结算进入“小阳春”
岁末将至,天气渐寒,而我国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却进入到了温暖的“小阳春”。
岁末将至,天气渐寒,而我国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却进入到了温暖的“小阳春”。
记者近日从央行获悉,今年前10月,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已超过2500亿元,其中7~9月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量为1265亿元,比今年前6个月670.81亿元的业务总量翻了近一番。截至11月末,与境内企业发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境外国家和地区也已达76个。
加速资本国际化
据央行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全国20个试点地区均已经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其中北京等新增试点地区业务发展平稳。至11月末,结算量占比较大的地区分别是广东(含深圳)、上海和北京。此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已由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
据了解,今年以来,香港与中国内地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总额累计达1700亿元人民币。
中国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日前表示,在9月份时,中国香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还比较平稳,而10月份就陡然增加,10月中旬之后,结算规模增加得更快。究其原因,陈德霖认为:“从7月到11月,由于人民币跨境贸易试点的全面扩大,导致香港企业的开户量大增,也是10月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陡增的原因。”
央行广州分行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副处长范林纯称,截至10月底,广东省处理的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量达1315亿元人民币,其中逾74%为进口贸易,涉及365个试点企业;而截至11月的结算量则增至1700亿元人民币。广东未来的跨境贸易结算名单将在目前的2700多家企业的基础上,新增超过5000家。他还称,广东省的跨境贸易结算业务往来以港澳为主,约占整体的97%,其中香港又占95%。
此外,山东省自正式启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以来,业务量已突破200亿元大关,达200.6亿元,仅次于北京,居全国新增试点省市第二位。据央行济南分行统计,截至11月5日,山东省共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442笔,金额200.6亿元。其中,资本项目业务跨越式增长成为山东省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突破点,累计发生金额超过127.6亿元。
日前,中国银行公司金融总部(国际结算)总经理程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10月末,中国银行境内机构已为1000余家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5500余笔,业务额超过800亿元。其中7~10月业务量超过560亿元,是2010年上半年业务量的2.5倍,是2009年下半年业务量的30多倍。
程军介绍,从中国银行的业务数据分析,深圳、广东、北京、海南、上海、江苏等地跨境人民币结算发展迅速。其中,深圳、广东和北京地区的业务量分别达到172、160和114亿元。海外方面,该行业务已遍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东盟地区、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截至10月末,中银香港以参加行和清算行身份办理业务金额超过1700亿元,新加坡等东盟地区分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也实现较快发展。
跨境结算路漫漫
尽管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成绩喜人,但据记者了解,有相当一部分外贸企业都对此业务知之甚少。
据程军介绍,中国银行已在各试点地区举办多场政策宣讲会、产品推介会等,就最新政策、相关产品、业务流程等详细内容向客户进行详尽介绍,打消企业的种种顾虑,为其办理业务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中国银行还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为其度身定制产品解决方案,为其提供包括传统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产品等全方位、一站式的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
但在中国银行公司金融总部(国际结算)高级经理李晓玮看来,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人民币作为被普遍接受的结算货币地位尚未建立,海外人民币资金存量较小,境外企业或机构缺乏人民币投资和融资渠道,尚未形成活跃的人民币离岸资本市场,人民币在资本项下尚未实现可自由兑换,各国政府在对华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问题上的态度不一,试点政策和配套措施有待完善和落实等。
对于以上这些问题,中国银行也有着自己的一套应对策略。程军表示,一是继续完善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的配套政策。如加快出台试点地区出口试点企业名单、明确人民币NRA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并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指导。二是继续推进在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提供配套产品,健全人民币回流机制,为境外人民币资金提供必要的投、融资渠道。三是商业银行要根据未来的政策发展和市场的变化,不断提高产品创新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