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改革中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高瞻远瞩,明确提出要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确定了“十二五”时期的重大改革任务。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资源性产品和要素价格机制改革滞后于经济发展,成为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原因。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高瞻远瞩,明确提出要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确定了“十二五”时期的重大改革任务。当前,我们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战略部署,既要充分认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意义,更要十分重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面临的严峻挑战,做好长期攻坚的思想和政策准备。
一、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的历史根源和主要特征
经济发展方式通常划分为粗放式与集约式两种类型。前者主要依靠生产要素的数量扩张来实现经济增长,具有高投入、高消耗、低质量、低效益特征;后者主要依靠技术进步等手段来提高生产率,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具有消耗低、投入少、效益好、污染少特征。从各国实践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发展方式呈现出从粗放向集约转变的趋势。
历史地看,我国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的形成和存续具有必然性,它是由特定时期的发展战略和资源禀赋决定的。工业化初期,我国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相对丰富,资本和技术比较稀缺。在这种条件下快速推进工业化,只能依赖资源的大规模投入,并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资源动员体制。事实证明,这种外延式发展方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起到了积极作用,使我国在较短的时间里建立起完整的工业体系,积累了加快经济发展所需的国民财富,奠定了世界格局中的中国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实现了高速增长。但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未得到根本性转变。随着经济增长的加速,资源环境压力增大,粗放式经济发展的弊端突显。概括起来,我国经济发展的粗放型特征主要表现为“四重四轻”。
一是重投资轻消费。粗放式发展主要依靠资源投入拉动,导致投资与消费长期失衡。新世纪以来,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6%以上,远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增长速度,投资率超过40%,而消费率不断下降,目前约为48%。投资与消费失衡的结果是,一方面强化了经济增长对投资的依赖,各地竞相争取大项目,表现出强烈的投资饥渴症;另一方面使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难以提高,国内有效需求持续不足,生产能力相对过剩。过剩的生产能力只能依靠扩大出口来消化,这又使整个国民经济对国际市场的依存度不断提高,易受国际经济波动的影响和冲击。
二是重规模扩张轻结构优化。粗放式发展方式注重总量增长。现阶段,我国经济结构的主要问题表现在:资源密集型重化工业占比偏大,生产集中度低,规模经济效益不明显;相当一部分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包装,大部分生产过程采取自包方式,体现社会化大生产的专业化分工体系没有真正形成,制约着生产效率的提高;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尤其是信息、研发、设计等新兴服务业发展滞后,增加了企业非生产环节的经营成本,不利于提升我国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是重成本优势轻自主创新。长期以来,我国生产要素的低成本优势固化了经济的比较优势,使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激励。总体看,全社会创新经费投入不足,大中型企业研发活动不活跃、投入较少,长期缺乏自主品牌和自主核心技术,新技术主要依靠引进,既代价高昂,又受制于人。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因素。这种状况如不尽快扭转,在后危机时期新的国际分工中,将很难改变我国处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低端的状况。
四是重经济核算轻环境核算。在粗放式发展方式下,为实现总量增长目标,往往压低能源资源价格,容易造成资源紧张和环境破坏。由于有关资源消耗的损害成本未纳入产品价格决定因素当中,这使得那些落后产能仍有生存空间。近年来,仍有不少地方盲目从国外引进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业,只是赚取了低廉的代工费,而将能源耗竭和环境破坏等代价留在了当地。
二、充分认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长期性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提高经济效益。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提出要将经济增长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在“九五”计划建议和“十一五”规划建议中,都强调必须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党的十七大将“经济增长”改为“经济发展”,指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今年年初,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议》中提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既全面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充分反映了我国破解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的现实要求。
从实践来看,我国近两年来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要充分认识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从根本上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这主要是由两个原因决定的。
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资源性产品和要素价格机制改革滞后于经济发展,成为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原因。经过30多年改革,我国大部分商品价格已实现了市场化,但作为基本生产要素的劳动、能源等市场发育迟缓,其价格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而相对偏低,未能真实反映要素的稀缺性及利用带来的环境成本。过低的要素价格在造就了企业低成本优势的同时,也削弱了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压力,诱使其主要依靠资源投入来实现产出目标,而没有足够的动力在挖潜革新方面进行投资。因此,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生产要素的价格形成机制,就很难消除粗放式增长的微观激励。而要理顺要素价格,涉及利益关系的调整,需要付出努力与周密的政策安排。
另一方面,与政府职能转变缓慢相关的政绩评价机制存在惯性,区域间竞争又强化了地方追求国内生产总值的激励,改变这种状况需要一个过程。目前,仍有一些地区不惜开出各种“优惠”条件,大力吸引短期即可见效的投资项目,而在要素价格被普遍压低的情况下,这类项目很多都属于资源密集型项目。此外,我国市场准入规则和环保规则还不健全,地方保护主义又使得已有的规则执行不严,导致粗放式重复建设难以抑制,产业结构的同质化、低端化难以扭转。
因此,当前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必须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在于深化改革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涉及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必须坚定不移地通过深化改革来推进。
加快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摆脱既有思维方式的束缚和路径依赖,绝不能以牺牲环境和浪费资源为代价求得快速发展,绝不能以扩大社会矛盾为代价求得快速发展,绝不能以增加历史欠账为代价求得快速发展。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拓宽发展评价体系,完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在重视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更加重视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统一,把结构优化、自主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就业和民生改善等指标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把它们放在与国内生产总值同等重要的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对各级政府形成合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推动经济社会走上科学发展轨道。
加快完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实践证明,只有形成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才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效率优势,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持续地向集约型转变。因此,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以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各类企业在竞争压力下形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内在动力。现阶段,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和难点在于理顺能源和资源性产品等基本要素价格,形成反映稀缺性和供求状况的定价机制。“十二五”时期,资源等要素价格改革任务十分繁重,不仅需要加快推进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的阶梯式价格改革,还要将环境税费改革提上议事日程,以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使其更加充分地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从而更有效地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实践看,我国经济中出现的许多粗放经营现象与政府错位干预经济密切相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要坚决把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中介组织,专注于自身应该履行的职能,积极营造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当前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通过建立健全和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全社会投资活动的引导、调控和监管,使政府集中精力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起有效的宏观调控制度和体系,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发挥应有作用。
加快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税政策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杠杆。要加快推行有利于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在税收政策方面,要调整和完善资源税,将税收与资源市场价格直接挂钩,着力形成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税收结构,更好地发挥税收在促进自主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调节收入分配上的作用。在支出政策方面,要降低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入,增加对关键领域和重要产业的投入,使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促进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科学研究、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领域,以更好地发挥在改善民生和扩大消费中的重要作用。此外,要在合理界定各级政府间事权的基础上,调整和规范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收支关系,建立健全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切实让各级政府把主要精力用于谋求科学发展上来,为全面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奠定体制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执笔:胡家勇陈雪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