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解决农村金融网点少和农户贷款难
农村金融是目前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其中,农村基层金融网点少和农户贷款难,便是农村金融服务中尚未得到解决的一个突出矛盾。在此情况下,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大力发展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和扩大农村小额贷款投放,成为农村金融服务中所要着力解决的当务之急。
农村金融是目前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其中,农村基层金融网点少和农户贷款难,便是农村金融服务中尚未得到解决的一个突出矛盾。在此情况下,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大力发展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和扩大农村小额贷款投放,成为农村金融服务中所要着力解决的当务之急。
中国银监会自2006年大力度地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开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以来,经过多方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试点地区农村资金实现了部分回流,金融服务有了积极改善。截至2009年11月末,全国已有13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18家,贷款公司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2家;累计发放农户贷款98亿元,五六万农户获得了新型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
但是,受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影响,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不足依然格外明显。银监会2009年10月公布的数字显示,全国仍有接近3000个乡镇没有银行网点,占全国乡镇的8%左右,其中超过700个乡镇无任何金融服务。即使已被金融服务覆盖的乡镇,当地金融服务的充分性和满足度也参差不齐,整体水平不高。
为此,银监会宣布,将着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国各乡镇基础性金融服务全覆盖。银监会计划2009年至2011年在全国设立约130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主要分布在农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域、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的县域,以及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小企业活跃县域。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三年规划出台,使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和服务提升进程有了时间表,在布局上有了突破性进展。然而,目标顺利实现的难度不小。2009年前11个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仅增设30多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发展工作进展不快,大中型商业银行作用发挥不够,是近3年来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事实上,掌控着全国60%以上金融资源的大中型银行有责任也有能力做好新型机构培育工作。各类金融机构都必须自觉履行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应尽责任,在行动上采取更加切实有效措施。针对目前存在的现状,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扩大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农村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
另一方面,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是目前农村主要的贷款形式,运用范围较广。在有金融网点的广大农村地区,面对农民在银行贷款上存在的“吃不到、吃不饱、吃不好”现状,金融机构应扩大农户小额贷款投放,积极发展小额信用贷款和联户贷款,开发多样化的小额信贷产品,努力满足农民的信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