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与中国金融制度变革
企业融资高度依赖银行所导致的企业高负债运营,将严重危及银行业、金融业及中国金融的安全和稳定。资本市场融资模式更有利于运用市场功能对全社会资金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创业板的推出,可以引导社会资源向具有高成长性的新兴行业中有竞争力的企业积聚。
潘正彦
企业融资高度依赖银行所导致的企业高负债运营,将严重危及银行业、金融业及中国金融的安全和稳定。资本市场融资模式更有利于运用市场功能对全社会资金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创业板的推出,可以引导社会资源向具有高成长性的新兴行业中有竞争力的企业积聚。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创业板,并于10月23日举行开板仪式,10月30日首批创业板公司将上市。
中国金融制度“主动求变”
一年多前的9月15日,世界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向美国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第三大投资银行美林被美国银行收购;9月21日,硕果仅存的两大投资银行高盛和摩根斯坦利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由此引发的华尔街金融风暴开始向全球蔓延。这个巨变,对美国金融体系可谓“天翻地覆”,标志着美国的独立投资银行模式终结。更重要的是,从全球金融制度演变的角度看,这意味着重新审视银行融资模式与资本市场融资模式的功能和作用。
一年中,全球资本市场动荡不定,对金融制度如何发展和完善也争议不断。中国的金融开放程度总体不高,因此受金融危机冲击的面比较小;而且,中国金融体系的主体仍然是银行业,在卷入危机不深的情况下,中国的银行“一枝独秀”,几家大银行纷纷跻身全球银行业排行榜的前列。但是,中国的金融制度并没有“以不变应万变”,也没有一味地试图巩固自己以银行业为主的金融体系的优势,而是继续有力地推进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包括今年下半年起实施的新股价格形成和股票发行机制的完善,以及这次推出创业板。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这些仅是金融市场创新,而应该从完善中国金融制度的深层次上,认识到资本市场的这些变革实际上是中国金融制度的变革。
用市场功能缓解融资难题
这些变革的目的,不仅在于发展资本市场,更是针对中国以银行业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存在的结构性矛盾:银行承担了一些本应由金融市场承担的风险,金融风险集中于银行业。这不利于银行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而且极容易引起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特别是,在中国经济身处国内外不利环境时,大量的银行信贷使得这种结构性矛盾有放大的可能。如果同时存在经济结构矛盾,那么企业融资高度依赖银行所导致的企业高负债运营,将严重危及银行业、金融业及中国金融的安全和稳定。
金融危机并没有阻止中国金融全局性、制度性的变革创新。尚福林在今年年初《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一文中提出,“金融危机让我们看到了放任自流的市场体系的缺陷,但也让我们看到,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功能没有发生改变。加强改革创新、完善我国市场机制仍然是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相对于银行融资模式,资本市场融资模式更有利于运用市场功能对全社会资金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特别是,中小企业可利用资本市场创新融资方式,缓解融资难题;可推动企业并购重组,增加并购重组制度的灵活性,提高重组效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可满足市场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创业板的推出,可以引导社会资源向具有高成长性的新兴行业中有竞争力的企业积聚,促进一批符合经济未来发展方向的高科技创新型企业成长。创业板,是国家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努力降低创业板市场风险
当然,推出创业板必须充分考虑金融制度变革的风险,要积极应对各种市场变数,降低风险。创业板市场的风险,首先来自于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这些企业大部分处于成长期,业绩还不稳定,经营模式和盈利能力有待时间检验,对新技术、新模式的探索存在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比成熟企业有更大的风险,不少创业板企业甚至有失败和退市的可能。其次,创业板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力要求很高,盲目投资将造成巨大的市场风险。再次,创业板有制度风险。中国股票市场重新起步发展以来,经历的一个主要教训就是制度准备不足,从而导致市场动荡不定、一波三折,不少投资者损失很大;而创业板与主板、中小企业板相比,制度创新并不多,但风险上升了——在做空机制、退市等相关制度的创新仍然不足的情况下,必须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我们绝不能再以“付学费”的消极想法对待变革,而应积极提前筹划并积极作为,努力降低风险。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