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政府拟安排劳动密集型企业到民族地区
中国政府下一步拟将一些就业容量大,能够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项目安排到民族地区。
中国政府下一步拟将一些就业容量大,能够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项目安排到民族地区。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下称“国家民委”)主任杨晶昨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如上表示。
针对乌鲁木齐“7·5”事件以后外界对于中国的民族政策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议论,杨晶强调,国家总的民族政策不会改变,只会在原有的基础上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的变化加以完善。
增加民族地区就业岗位
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是中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内容之一,优先合理地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来是中国政府扶持这些地区发展的主要措施。有媒体称,乌鲁木齐“7·5”事件的原因之一是大型基础项目建设招工时对维族劳动力的重视不够。
杨晶坦承,近年来国家支援少数民族地区,在新疆优先安排了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和工业项目,在这些项目当中,招收了当地的一些员工,既有汉族,也有维族,“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维族员工相对少了一点,这是事实”。
杨晶认为,维族员工少的原因是由于语言、生活习俗以及劳动技能等方面的一些差异,国家和地方政府正在想办法加大对维族青年进行职业培训,使他们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和更高的劳动技能。
杨晶还表示,当地政府正在想办法扩大维族劳动力的就业门路和渠道,中央政府也已经考虑到如何用国家的大项目来带动地方的经济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前公布了《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在延续原有基本就业政策的同时,新出台的一系列就业扶持政策,所需资金全部来自新增资源税。
这些政策中最突出的一项是鼓励企业吸纳新疆籍劳动者就业,所有在新疆注册的各类企业,以及在新疆承揽生产经营和工程项目的企业招用新员工,新疆籍员工不得少于50%,并鼓励尽量多地招用少数民族员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还规定,对新招用的新疆籍员工,政府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3年补贴。
“国家也正在实施‘东西部互助’这样的举措,在这方面已经考虑到将一些就业容量比较大,能够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项目安排到民族地区。”杨晶说。
民族政策“微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日同时发布了《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
根据白皮书列举的数字,2008年,民族地区经济总量由1952年的57.9亿元增加到3062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了92.5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07元增加到13170元,增长了30多倍;
杨晶表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成功的。乌鲁木齐“7·5”事件之后,包括新疆在内的所有民族地区,国家总的民族政策不会改变,只会在原有的基础上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的变化加以完善。
杨晶说,胡锦涛主席在云南和新疆的两次视察过程中都谈到 “要加大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力度”。如果说要对中国民族政策进行“微调”的话,那只能是更进一步地加强支持的力度。
另据统计,1978年至2008年,中央财政向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累计达20889.40亿元,年均增长15.6%。其中,2008年为4253亿元,占全国转移支付总额的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