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的第一部“基本法”终于姗姗来迟了
今天(28日)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将介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情况。
来源:汽车市场网
今天(28日)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将介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情况。据悉,去年10月10日,两文件曾公开征求意见,发布会将公布修改后的正式实施内容。
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针对传统出租车,要求各级政府逐步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针对专车,互联网平台需要取得出租汽车许可资质,车辆性质为出租营运,驾驶员也需要取得相应的从业许可等。
《暂行办法》还提到,网约车 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有专家提到,如果按照此规定,网络经营者可能要在2800余个县市进行网络信息服务备案,而将给平台以及地方政府增加大量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小槑再次提醒大家,今天下午三点的发布会有四大重点值得关注。
①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②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
③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
④网约车使用性 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具体车辆标准、车辆标识、营运年限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出租车的部分小槑就不评论了,讲来讲去其实还是一个套路。
第二条把专车纳入到出租车管理范畴,这点确实涵盖范围很宽泛。具体来说,《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实行分类管理、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其中,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这意味着,我国商业用车市场上存在的专车、快车、顺风车以及打车软件等的运行和管理,均将有法可依。在这之前,虽然打车软件方热情地“倾情促销”,乘客和司机方获得了实惠,但私家车以“专车”“快车”“顺风车”等名义从事营运行为始终存在着巨大的争议性。
第三条网约车经营者和车辆计时员实行许可管理。就是说以后滴滴优步等等单位要接受上级统一管理了。专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具体来说,对于网约车经营者,要求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和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服务所在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应在服务所在地登记分支机构,并且在服务所在地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相应的服务机构,具备与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将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符合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外商投资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还应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小槑觉得持证上岗是最基本的要求,网约车在运行过程中一旦出现纠纷也可以及时得到处理,而且不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客的权益都能得到合法保障。不过难点在于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裁决和赔偿的标准依然没有明确,这点希望日后能够得到完善。
最后一条其实是给网约车定性。告诉大家,你们其实都是出租车的一部分。各种具体要求要找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确实并且执行。但是一旦涉及到跨区域载客,是不是网约车每到一处都需要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许可,这无形中给网约车增加了工作成本。也大大增加了政府机构的重复工作量。
不过有交通部官员曾经表示,出租车服务已经实现了线上和线下的结合,初步的想法是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即线上部分由平台所在地省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后,可全网通行,全国其他地方不需要再进行许可。地方只需要进行网约车车辆以及人员管理的相关工作即可。
“两级工作,一级许可”的模式推行后,《暂行办法》中提到的在各市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的表述或将修改。
《暂行办法》目的为了共赢
我们看到此次《暂行办法》涉及到了大量的细节解释,撰写办法的工作人员确实花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来研究网约车的具体运营模式。各部委会议、专家组以及由各地方主管部门参与的会议中,对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对于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至少召开十余次专题讨论会,在讨论过程中,车辆报废、网约车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网约车保险以及计程计价方式等各个方面都做了深入的研究。
客观上说,网约车合法化后,为老百姓提供多样的选择,减少打车难的问题,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务。再者,规范发展的网约车,有利于其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最后,网约车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的融合发展,有助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这其实是政府,百姓,出租车,网约车共赢的局面。网约车平台为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创造了便捷的就业选择。也极大方便了民众的日常出行。作为一种新业态,政府要做的是加强创新监管和规范引导,切实保障“去产能”行业职工再就业的权益。相信在一条规范合理的道路上,网约车平台必将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