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票据中介互联网化的背后需怎样的监管?
由于正规票据市场存在融资障碍,以及商业银行存在管理漏洞,在经济发达的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区,出现了众多专门以买卖银行承兑汇票、买入银行承兑汇票并到银行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代理贴现为业的“民间票据中介”。近年来,经济新常态及其对票据市场发展产生的深远影响,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出现了互联网票据理财等新业务,传统的民间票据中介以新的形式逐渐延伸到互联网领域,呈现出显著的互联网化特征。
由于正规票据市场存在融资障碍,以及商业银行存在管理漏洞,在经济发达的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区,出现了众多专门以买卖银行承兑汇票、买入银行承兑汇票并到银行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代理贴现为业的“民间票据中介”。近年来,经济新常态及其对票据市场发展产生的深远影响,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出现了互联网票据理财等新业务,传统的民间票据中介以新的形式逐渐延伸到互联网领域,呈现出显著的互联网化特征。
民间票据中介互联网化呈现出与传统民间票据中介一些显著的不同:
一是从特定性向非特定性转变 。传统的民间票据中介多是通过特定关系人的介绍或交易中的口口相传而得以从事买卖票据、票据贴现等业务,业务对象范围相对比较窄。而随着民间票据中介的互联网化,互联网所具备的广泛性、快速扩散性等特点,使票据中介可以吸引到大量有融资需求的不特定的对象,从而导致业务量快速扩展,呈现出显著的非特定性特点。
二是从区域性向全国性转变 。传统的民间票据中介,往往是在特定的省甚至是特定的市、县范围内活动,活动的范围相对较窄,影响力也相对较小。而随着民间票据的互联网化,在吸引不特定对象的同时,也使整个业务范围突破的地域的限制,对于全国各地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都能够满足需要,只有存在不同地区的利差,网络民间票据中介的规模也会越来越大。
三是从个体性向机构性转变。 传统的民间票据中介许多是自然人为主体的个人票据中介。而由于互联网的匿名性和不安全性,单纯的个人中介往往不能得到中小企业等的信任,因此大量存在的是贴现公司或机构性中介。前者如“times;times;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公司”。此类公司的业务手段虽然公开,“承兑汇票贴现”是其行业或经营特点,但是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这类行业或经营特点由于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难以获得企业名称登记,所以存在空间十分有限,即使由于审核不严获得了注册,但其业务范围也不能光明正大地存在;后者通常是名为“投资管理公司”、“财务公司” 、“咨询公司”的机构性中介,一般都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但是对其从事的票据中介业务进行了隐藏。此类网络票据中介由于资金实力比较强,有相对完善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凭借专业化和信息集中化优势得到了市场的青睐。
随着市场发展的纵深化和广泛化,信任关系疏离,市场交易安全遭到巨大的挑战,由于缺乏风险分散机制的设计,通过票据形成的资金链极易断裂,由此带来的不稳定性以及监管的缺乏,造成市场风险隐患。而民间票据中介互联网化的新特点,导致其中的风险性更高、给监管造成更大的困难。如果不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监管,任其不规范、无止境地扩大规模,恐怕会给票据市场安全造成更大风险。为此,不同部门应当注重采取多维的理念和手段:
一是准确把握司法介入民间金融活动的原则与界限 。在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增多的背景下,司法机关对于民间资本、民间金融应当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准确把握好介入民间金融活动的界限。司法机关要妥善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依法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的关系,积极为单位合法经营提供便利条件,避免因查处经济犯罪影响企业正常发展,危及单位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从工作机制上,司法机关对于法律争议大、尤其是在行政管理领域尚不明确性质的行为,处理时一定要慎重,认定罪或非罪都要充分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要克服盲目攀附,不能因为媒体报道某地个案就不再深入研究。
二是加强行政监管力度 。从当前的形势看,对于民间票据中介互联网化倾向要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管的方式,建立“以疏导为主,以合理适当严格规范为辅”的票据市场监管路线,而非对民间票据中介实行“一刀切”的妄断激进式制裁。同时,要加强网络监控与舆情研判,对于存有风险的民间票据中介及时治理,避免违规风险转化为经济损失。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加强对网络票据中介流转环节资金安全性的监督,对于没有缴纳足额保证金、可能造成银行损失的行为加大监管力度。
三是加强银行内部管理 。民间票据中介业务之所以进一步延伸到互联网领域,作为汇票办理机构的银行不无责任。从已查处的骗取银行承兑汇票案件来看,在实际审查承兑汇票申请中,银行存在审查不细、审查不严等问题,对虚假购销合同没有严格把关,对短期内多次承兑汇票没有限制,对缺乏增值税发票的申请同意进行承兑,甚至还出现个别银行工作人员帮助企业以全额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套现后,将贴现款再作为下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循环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从而虚增银行存款金额,并助长了一些行业不正之风。在不符合条件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增多,虚构贸易背景骗取银行承兑汇票情况常见的现实形势下,个别银行从业人员不仅没有严格履行审查职责,反而为谋取个人私利,帮忙他人违规申办银行承兑汇票,甚至主动为他人出谋划策,使银行对承兑汇票的审查与监管更加无力,承兑汇票风险进一步扩大。在当前法律规定的格局下,银行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办理票据业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要加强业务管理,商业银行应在业务加快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风险防范优先的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在业务受理、审批、签发、贴现等各环节、各流程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严格审核申请企业资信状况,将风险控制在业务初始环节。要取消存款考核指标,建议各商业银行不再将承兑汇票保证金纳入存款考核指标,以保证基层员工更加注重对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审核,从而降低风险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