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支持零售企业开展直接信用销售

2009-03-16 15:34606

  为推动信用销售全面健康发展,商务部等五部门在日前下发的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指出,在银行消费信贷的基础上,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向消费者直接开展信用销售。

  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保监会发布的这份意见说,信用销售是企业通过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等方式向单位或个人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方式,是市场经济中商品交易的基本形态,是生产经营者相互之间,以及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直接信用的重要形式。

  发展企业之间的信用销售将使卖方企业通过信用销售提前锁定目标市场,扩大销售规模;使买方企业以较少的资金投入和较长的支付周期,扩大采购规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这份意见指出,在银行消费信贷的基础上,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向消费者直接开展信用销售,鼓励零售企业与商业银行、信用担保公司合作开展各类信用销售业务,扩大即期消费。

  同时,意见还鼓励商业银行加强与企业、保险机构之间的合作,发展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帮助企业解决信用销售中的融资困难;鼓励商业银行针对信用销售特点,创新担保方式,发展动产、仓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发展保理等新型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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