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票据市场刑事案件情况,我们收集了上海市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0日之间公布的与票据相关的所有刑事案件裁判文书。经全文检索,与票据相关的刑事案件裁判文书共计103份,通过进一步梳理统计裁判文书具体内容,剔除票
为了解票据市场刑事案件情况,我们收集了上海市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0日之间公布的与票据相关的所有刑事案件裁判文书。经全文检索,与票据相关的刑事案件裁判文书共计103份,通过进一步梳理统计裁判文书具体内容,剔除票据仅作为部分辅助证据资料使用、与实施犯罪关联不大的案件,上海法院共计审理广义票据犯罪刑事案件53件。(狭义的票据犯罪一般是指违反票据法和刑法规定,直接以票据作为罪名的犯罪;广义上的票据犯罪是指一切利用票据进行的犯罪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2015年至今,上海法院审理的53件票据刑事案件中,一审案件44件,二审案件9件,涉及被告人58人、被告单位6个,涉案金额总计近7.2亿元。其中:2015年18件、涉案金额2.2亿元,2016年15件、涉案金额2.8亿元,2017年14件、涉案金额1.6亿元,2018年至今6件、涉案金额0.5亿元,上述53件案件平均每件涉案金额1351万元。
述53件案件主要发生在商贸领域,审理一审案件较多的法院主要为奉贤区人民法院(8件)、虹口区人民法院(5件)、浦东新区人民法院(4件)、黄浦区人民法院(4件)、宝山区人民法院(3件)以及金山区人民法院(3件);二审案件审理法院主要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件)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件)。
上述53件案件主要涉及以下6个罪名,分别为票据诈骗罪13件,占比24.53%;挪用资金(公款)罪10件,占比18.87%;职务侵占罪9件,占比16. 98%;诈骗罪6件,占比11.32%;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6件,占比11.32%;合同诈骗罪4件,占比7.55%;其余5件案件涉及罪名分别为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1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件)、盗窃罪(1件)。(见图2)上海市2015-2018年之间审理的票据刑事案件虽然总数不算多,但涉及的罪名较广,53件案件涉及10个罪名。这些案件的犯罪手法多样,以各种诈骗行为居多,有签发空头支票、使用无效票据或伪造票据来骗取财物的,有私刻公章、以虚假合同骗取票据的,有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票据贴现的,有虚构办理票据贴现诈骗资金的。同时,上海市审理的票据刑事案件涉案金额相对较大,有的达千万元,个别案件甚至逾亿元。上海市近几年票据案件平均每件涉案金额为1351万元,其中诈骗罪平均每件涉案金额3744万元,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平均每件涉案金额3276万元,合同诈骗罪平均每件涉案金额3097万元。
票据是文义证券、要式证券,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对票据行为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没有票据知识、不懂票据业务较难实施票据犯罪。上海市近几年票据刑事案件中,犯罪主体主要为个人,且不乏票据中介身影,部分还存在内外勾结的情形。个人犯罪的47件案件中:有5件系使用伪造、变造及无效的票据进行诈骗;有7件利用提示付款时间差开具空头支票骗取财物,有19件为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截留票据并通过他人贴现后挪用或侵占票据款项,有5件直接以票据中介办理票据贴现名义骗取票据资金或保证金,有2件系银行员工与票据中介内外勾结,违规开展票据业务;犯罪主体为单位或单位及个人的有6件,此6件案件皆为以欺骗手段如虚构财务报表、以虚假合同或提供虚假担保骗取银行贷款或票据承兑。纸票易于伪造、变造、截留或挪用,在出票、背书流转及保管过程中容易为不法分子利用,存在天然的操作风险。上海市近几年审结的53件票据刑事案件中,51件涉及纸票,仅2件涉及电票。纸票的作案手法贯穿整个流通环节,以发生在贴现前居多,有出票时采用虚假合同骗取银行承兑的,有背书流转过程中被业务员私自截留的,有贴现过程中采用虚假增值税发票骗取资金的,也有在票据交易过程中作为质押品的纸票被挪用的。2件电票案件皆发生在贴现前,作案手法为中介利用虚假网银、质留法定代表人的方式骗取受害单位信任,从而通过背书取得电票并套现。
如前所述,上海市票据刑事案件中有19件系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而引发,有20多件因外部欺诈、受害人风控意识薄弱未核实真伪而起,其中有7件明确系票据中介主导而致,票据刑事案件明显存在高危人群。
对于企业来说,防范此类风险,对内要加强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工作机制及操作流程,防范内部风险。从近几年频繁多发的挪用资金案和职务侵占案来说,有必要开展员工案防警示教育,通过鲜活的案例提高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对外要严防外部欺诈,从诈骗类案件作案手法来看,不法分子善于以虚假合同、虚假担保、虚假网银制造一种经营稳定资金充足的假象,以此骗取被害企业信任,从而骗取票据或款项。建议广大企事业单位增强防范意识,勿轻信他人之言,及时验明身份、核实真伪,避免一时大意造成资金损失。
上海票据交易所成立后,纸票交易实现了电子化背书流转,大大降低了交易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但从上海市近几年票据刑事案件可以看出,纸票风险大多发生在贴现前,比如占据主流的13件票据诈骗案,10件挪用资金案和9件职务侵占案。因此,纸票风险仍然存在,不法分子仍有可乘之机。电票相对纸票而言,无法伪造、变造及挪用,风险显著较低。自人民银行大力推广电票以来,近两年票据市场的电子化程度大幅提升,继续推广使用电票将从根本上遏制伪假票据以及挪用侵占类案件风险。
分析上海市审结的2件电票案,主要原因是企业开展民间票据贴现业务时,轻信不法中介承诺,未收到款项即将电票背书出去从而造成资金损失,即“背飞”事件。民间票据贴现行为罪与非罪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实践中受制于银行贴现门槛较高,企业寻求中介贴现的情况大量存在,而中介游离于监管之外,难免良莠不齐。
从票据市场管理角度出发,防范不法票据中介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降低银行贴现要求,让企业尽可能通过规范可靠途径开展贴现业务,从源头防控无良中介扰乱票据市场;二是研究建立票据中介准入机制,严控资质,加强监管,引导有实力的票据中介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