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500亿凭证式国债将于15日起发行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9年6月15日至2009年6月30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9年6月15日至2009年6月30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此外,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