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暗战”两大金融创新业务
已将私募股权基金中心与离岸金融市场列入行动计划,并完成课题调研。
各大明星城市对金融产业的争夺战刚刚开始。
在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进入第二个三年行动期之际,上海浦东将建立私募股权基金中心列入行动计划之内。地处华北的天津,也于6月初高调提出,借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契机,建立私募股权基金基地。
与此同时,深圳提出争取国家支持,推动深港共建人民币离岸中心。而消息人士透露,上海浦东同样针对人民币离岸业务组织相关课题研究,内容涉及外资金融企业在华办事机构参与QDII运作可行性等。
据称,上海浦东关于私募股权基金课题调研已经完成,并总结出四大需要突破的领域,包括:税制改革,即改变结构性重复征税问题;因有限合伙制方式产生的合伙人管理权问题;保险、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私募股权基金的准入问题;以及其它配套机制的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6月初在天津之行同样呼吁解决重复性征税问题,各地关于私募股权基金所申请的政策突破点可能类似。
而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重大改革,原则上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
浦东内部人士表示,浦东“肯定要向中央申请相关政策”,但也有专家建议,浦东或可以选择不再申请创新业务,而是转向申请“同等待遇”或“同步”先行先试权。也就是说在滨海等地开始尝试新政策,或之后不久,浦东再申请进入政策门槛。
针对离岸金融业务,上海浦东金融办孙伟介绍,离岸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同样是浦东重要的调研课题之一。比如有金融机构建议,允许国外金融管理团队落户浦东投资,吸引国内资金,在香港、新加坡等地进行海外投资管理。“这目前还是政策模糊地带。中国有很多企业在香港和新加坡上市,这种离岸业务可以令投资者更加接近上市地。”
另外,孙伟称,一些外资金融机构受资金进出和金融牌照限制,目前在国内只能以代表处方式设点,且无法从事人民币境外投资服务。“但从目前情况看,受国内人才素质有限等限制,QDII投资效果并不理想,而海外金融机构很希望能够与QDII更多结合。”孙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