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统一征信平台释放的信号
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对今后金融改革发展作出部署时提出,“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在我国社会信用环境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建立统一征信平台,整合各个金融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对于改善融资环境、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人民银行已有征信系统,包括信贷登记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会议提出建立统一的征信平台,把征信平台的建设提到了更高、更重要的位置,其内容和功能将更强大,对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有着积极意义。”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何敏华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相当于金融业的“高速公路”,“比如说,要发展小微信贷,没有征信体系,银行就无法判断小企业的授信状况。”
近年来,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11年7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经为7.9亿自然人和1790多万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
但总体而言,目前征信体系建设水平仍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目前我国掌握信息的各部门基于安全和部门利益等方面的考虑,对自己拥有的信用信息采取垄断式保护,造成不同部门、行业和区域间的信息壁垒,信息全面采集也就无从谈起。
据了解,目前央行征信系统信息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定期报送的信贷信息为主,而一些对于全面评估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同样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诸如个人社保信息和收入信息、企业水电费用等使用信息却严重不足。
当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最大的瓶颈是“信息不对称”,银行难以全面了解企业,不敢冒险放贷。兴业银行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建立一个统一完整的征信系统,这个系统里不仅包括企业的信贷还款记录,还应包括企业水电煤气缴费记录等,在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时将信息方便地提取出来,对于改善小微企业融资难具有重要意义。
何敏华认为,统一的征信平台应该包括企业和个人两个层面。“目前我国的个人征信还只是在银行业系统,还没有涉及养老、社保等更宽的范围。我国要扩大内需来促进经济发展,但目前个人信贷消费还不是太发达。要发展个人信贷消费,其中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个人信用信息的完善,所以这方面的工作有很重要的意义。”
由此,“统一的征信平台”应该能够连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住建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法院等相关部委,把整个社会的有效信息汇聚在一起。专家认为,要在现有基础上,快速有效地推进我国金融业征信平台建设,关键在于打破部门利益分割,实现资源和信息的共享。
此外,目前我国尚无国家层面的信用法律法规,征信体系建设缺乏必要的法律基础,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机制也还不完善。“我国对信用评级业的监管涉及到央行、证监会、发改委、保监会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对评级业务资格的认可不够特别透明公开,标准也不统一,这不利于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何敏华说。
自去年9月起,证监会即与央行信息共享,证券期货监管信息纳入央行牵头建设的征信平台,我国建立统一征信平台迈出第一步。人们期待,通过部门合力与法律保障的“双驱力”,我国能够尽快建立起征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