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保理行业的现状及前景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银行首先试办国际保理业务,此后10年中国保理业务处于起步阶段。2000年以后,中国保理业务实现了高速发展,国际和国内业务总量从2000年的1.12亿美元,至2009年跃升为962.39亿美元。
1、保理的意义
保理,是一项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贸易资金融通、信用风险担保、应收账款收取、销售账务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按照卖方的销售经营行为是否跨境、交易对手是否为境外可以分为国际保理与国内保理;根据保理商公开与否,也即销售货款是否直接付给保理商,可以分为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理;根据服务主体不同,保理可分为由银行提供服务的银行保理和由商业保理机构提供服务的商业保理两类。
保理业务因其适应了提升国内、国际贸易竞争力的需要,已成为新兴的贸易融资工具,近年来取得了迅速发展,与信用证业务、信用保险一并成为贸易债权保障的三驾马车。
开展保理业务,对于大中型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来说,可通过转让应收账款,改善财务报表的有关指标和结构,并通过保理商提供的信用风险销售控制服务,主动掌握买方的资信情况,实现销售信用控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可通过获取保理预付款迅速回笼资金投入生产经营,避免资金大量被占用在应收账款上,同时扩大销售额;还可免除担保的要求,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对于买方来说,通过保理业务可以获得赊销的优惠付款条件,扩大营业额;可以以自身信誉和良好财务表现获得卖方的赊购额度,且无须担保或抵押,不需增加业务手续,免去了传统结算方式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
2、保理业在国内的发展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银行首先试办国际保理业务,此后10年中国保理业务处于起步阶段。2000年以后,中国保理业务实现了高速发展,国际和国内业务总量从2000年的1.12亿美元,至2009年跃升为962.39亿美元。据FCI(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统计,从2008年1月开始,中国出口双保理业务量跃居世界第一并一直保持至今。2010年,中国加入FCI的会员有23家;保理总金额达到1,545.5亿欧元,其中,国内保理总金额为1,199.6亿欧元,国际保理总金额为345.9亿欧元。
虽然国内保理行业发展迅速,但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发展极不平衡。从2001年到2009年,银行保理业务量增长了70倍。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统计,全国开展保理业务的银行有28家,2009年完成国际保理业务量250亿美元,国内保理业务量5709亿元人民币,在国际上已居于前列。
但是与此同时,商业保理却发展缓慢。目前,除香港等地区外,国内的商业保理机构有24家,其中天津21家、北京1家、上海1家和河南1家。其中超过一半是外资公司,而且绝大多数保理公司只做国际贸易保理业务,真正做内贸保理的只有1—2家。上述商业保理机构年营业额只有数十亿人民币,部分业务领域几乎还是空白。其原因在于:
(1)商业保理机构注册受限。由于在企业注册名称中不允许非金融机构含有类似“金融”、“借贷”字样,因此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均不允许注册“保理”机构。2006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鼓励天津滨海新区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据此,天津市上报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将保理列为新内容之一。2009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做出批复,原则同意方案内容。至此,商业保理在国内才正式得到认可,商业保理机构在天津可以登记注册。
(2)行业监管缺失。目前,商业保理行业没有明确专门的监管主体。在天津,该行业也只是由金融办负责协调、服务和推动。同时,缺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规范和管理,行业组织也未建立,整个行业仍处在自然发展状态中。特别是应收账款催收等业务游离于法律规范的边缘,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3)配套机制缺乏。目前,国内商业保理机构的融资渠道有限,融资成本较高。特别是外汇结转限制使得商业保理机构的海外业务发展受到较大制约。同时,由于不被允许进入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信息,又缺乏再保险机制,商业保理机构往往缺乏风险识别和转移手段。
(4)外部环境不完善。长期以来,保理一直被界定为银行开展的一项金融业务,而商业保理则被排除在管理体制之外。这使得商业保理的社会认知度大大降低,从而阻碍了该行业的发展。同时,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市场信用环境不佳,应收账款逾期和三角债现象普遍,商业保理机构承担的信用风险较大。
3、商业保理的发展前景
(1)贸易结算方式的转变决定了保理行业具有广阔的前景
随着全球经济进入结构性过剩的时代,短缺经济已被过剩经济所取代,买方市场形成。在买方市场条件下,赊销结算方式日渐盛行。以国际贸易为例,L/C(信用证)的使用率已经降至16%,在发达国家已降到10%以下,赊销基本上取代了信用证成为主流结算方式。在国内贸易中,以赊销为结算方式的商业活动在国内贸易中的占比也已近80%。我国对外贸易结算中,信用证结算比例已下降到20%以下,而赊销比例上升到70%以上,而国内贸易更是大量采用赊销方式,这为我国保理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来几年内,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保理市场。
(2)企业应收账款风险的不断提高决定了保理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11月末全国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的应收账款总额达到6.46万亿元,同比增长22.4%,比上年增长了8.4个百分点。从工业企业数字来看,应收账款总量和增长速度都是很高的。这说明,应收账款的风险很高。科法斯企业信用管理调查结果显示,有67.4%受访企业曾于2010年遭遇国内买家拖欠付款,这一比例与2009年的72%相比,下跌了6.4%,但由于交易规模的扩大,被拖欠付款的绝对数额并未下降。
而据有关机构的调查,2009年,我国逾期账款平均超过60天的企业占33%,较2008年同期增长了50个百分点。企业的坏账率高达1%至2%,且呈逐年增长势头,而相比较下,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坏账率通常为0.25%至0.5%。企业在国内进行交易的话,货款回收通常需要90天左右。而在国外,平均回收期大概30天。这样一来,国内一年只能周转4次,不仅限制了交易的规模,加大了资金投入的成本,也加大了融资的难度。
研究资料表明,美国企业的无效成本只有3%,得益于企业重视和实行严谨的信用风险管理,而中国企业的无效成本平均高达14%,中国企业的利润躺在应收账款上的。
(3)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的差异,决定了商业保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银行保理更侧重于融资,银行在办理业务时仍然要严格考察卖家的资信情况,并需要有足够的抵押支持,还要占用其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所以银行保理更适用于有足够抵押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大型企业,中小商贸企业通常达不到银行的标准。而商业保理机构则更注重提供调查、催收、管理、结算、融资、担保等一系列综合服务,更专注于某个行业或领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更看重应收账款质量、买家信誉、货物质量等,而非卖家资质,正做到无抵押和坏账风险的完全转移。因此,如果通过商业保理的形式把债权转嫁给保理公司,就可以实现对账款的盘活,提高其现金流的使用效率。有数据显示使用保理的企业比不使用的企业平均利润水平高出10%以上。
(4)作为国内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决定了保理业具有很好的发展机遇
根据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其中因产品质量低劣、制假售假、合同欺诈造成的各种损失达2000亿元。在征信成本太高,而失信又几乎没什么成本的情况下,违约、造假、欺诈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巨额的信用成本剥夺着中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本就狭小的生存空间。
科法斯企业信用管理调查结果显示,近年中国各行各业愈来愈重视信用风险管理,其中有85.4%受访企业表示曾在2010年实行相关措施以管理信用风险。在采用第三方信用管理工具的受访企业中,有42.3%的企业表示曾于2010年采用信用保险,比2009年(32.3%)增长31%。其他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信用报告及额度建议58.5%,商账追收27.9%,应收账款融资11.7%,外包发票管理1.6%,其他2.5%。不过,仅靠企业自身对风险的管理是远远不够的,整个社会需要建立起一套更完善的信用平台才能降低信用成本。
保理业的发展可以成为国内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突破口。商务部等有关部委目前正在筹建保理行业协会,商务部还将研究制订与商业信用相关的信用服务业发展的制度和措施,培育市场需求,规范行业发展,推动建立门类齐全、运作规范、专业化水平高的信用服务业。同时,还在研究制订商圈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相关政策。据介绍,商圈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是由商圈管理机构牵头,依托有基础的单位或机构,搭建的以区域性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数据库为核心,提供融资支持、信息查询、信用评价、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等服务,推广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和其他信用产品的平台。
(本文作者系正略钧策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