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FDI政策日渐明晰
有人担心,境外人民币以FDI形式流入境内,是否会增加境内的流动性和通胀压力。与外币FDI的情形相比,人民币FDI不会额外增加境内的流动性。前几天,海外一些媒体对145号文件12条的报道由于翻译上的问题,使一些读者误以为,境外参加银行被禁止办理所有无正式贸易背景的人民币购售业务。
与外币FDI的情形相比,人民币FDI不会额外增加境内的流动性
人民银行近期发布通知(银发[2011]145号文),首次公开明确了外商直接投资(FDI)人民币结算的试点办法,并澄清了若干有关人民币贸易结算和人民币对外负债管理的问题。这个文件将有助于推动香港离岸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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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中的第14条,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以在境外合法获得的人民币来华进行直接投资。文件规定,外国投资者或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结算业务,需通过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批准证书,然后书面提交至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的分支机构,最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申请人民币FDI的项目必须符合中国的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
虽然去年下半年以来就有一些个案试点的人民币FDI项目获批,但145号文件的重要意义在于,它首次将试点的申请程序透明化了,使得所有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都有机会提交申请。由于人民币FDI将替代部分外币FDI,我们预期香港离岸市场的人民币债券和人民币贷款业务在这一通知颁布后将会有更快的增长。预计下半年中央政府会将人民币FDI政策进一步正式化,这对香港离岸市场的发展会产生更大的推动力。如果中国每年FDI(约1000亿美元)中有20%由在香港融得的人民币进行,那么香港离岸市场上每年创造的人民币债券或贷款等资产就可达1300亿元,接近目前香港人民币债券的全部余额(1400亿元)。我们对44家跨国公司的调查结果显示,它们中的65%有兴趣在香港融得人民币,用来对中国进行直接投资。这表明,市场对人民币FDI政策将有十分积极的反应。
有人担心,境外人民币以FDI形式流入境内,是否会增加境内的流动性和通胀压力。关于这个问题,笔者在今年年初的“人民币离岸市场对境内货币和金融的影响”一文中有专门阐述。我的结论是,只要人民币FDI替代外币FDI, 对境内货币的影响就是中性的。这是因为,在外商企业用外币进行FDI的情景下,本来就会通过迫使央行购汇而增加国内的流动性。与外币FDI的情形相比,人民币FDI不会额外增加境内的流动性。
145号文件还在人民币对外负债方面放松了不必要的管制。文件规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涉及的居民对非居民的人民币负债(包括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协议付款、预收延付等)和银行的人民币保函业务均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对人民币对外负债管理的放宽将促进人民币贸易信贷和结算业务。人民币对外负债与外币负债应予以不同对待的理论依据是,相对于外币债务,人民币债务不需要承担外汇风险,所以对人民币对外负债的管理不需要像外币债务管理那样严格。对香港来说,这项政策也有助于加快离岸市场的人民币资产的形成。
前几天,海外一些媒体对145号文件12条的报道由于翻译上的问题,使一些读者误以为,境外参加银行被禁止办理所有无正式贸易背景的人民币购售业务。但实际上,该文件只是要求境内代理银行与境外参加银行之间为内地企业(客户)办理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必须有真实贸易背景。在境外参加银行和境外其他客户之间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并不受到限制。另外,这一条款只是重申了今年年初香港金管局对境外参加银行的规定,并没有新的改变。
作者系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