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斌:对中小企业融资应“网开一面”
他认为,国务院2010年制定的“新非公36条”,是支持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服务经济的一项重大举措,相关部门应加快落实。在贷款调控总量不变的前提下, 应放松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贷款限制, 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管理细则。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近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当前要真正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在贷款调控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放松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贷款限制。同时,部分行业的国企垄断问题亟待改善,比如房地产行业。另外,他认为,国务院2010年制定的“新非公36条”,是支持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服务经济的一项重大举措,相关部门应加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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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松小微企业贷款限制夏斌认为,当前要真正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重要的已不是各级领导的认识问题,也不是缺乏领导的要求和部署, 而是需要深入基层、深入市场,进行制度细节的调研。对社会稳定有决定性意义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养命钱”融资,应网开一面。在贷款调控总量不变的前提下, 应放松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贷款限制, 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管理细则。
夏斌建议,比如对村镇银行信贷规模按存贷比而不是按资本金进行限制,而且不允许以“内部口头”的方式进行调控;将小贷公司向银行借款专门用于实业投资的,可视作同业拆借, 不占银行贷款规模;有关管理部门应对各商业银行每年新增贷款中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份额, 应按照不同类型银行,分别规定一定的比例等。相关政策需尽快落实对于中小企业在这轮紧缩中发生的倒闭现象,夏斌认为,要客观看待。“有的是属于政府融资政策没搞好,财政政策灵活性、针对性不够,支持不到位;有的则属于中小企业经营确实不行, 该淘汰了;有的是因为前一阶段产能过剩,看到做实业赚不了钱,去投机房地产。”
夏斌表示,国有企业在部分行业的垄断构架一定要逐渐改善。他指出,中国目前的金融体系,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都是由国有大中型企业控股。“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时,相关部门在整顿信托机构的时候,发现有些机构资本金输光了。有些因为民营资本经营不善,有些因为民营资本做了点坏事(但这是个别)。为了尽快使这些金融机构充实资本,拉了一些大型企业进来。”夏斌表示,有些行业国企应当逐步退出,如房地产等行业。
夏斌同时指出, 国务院2010年制定的“新非公36条”,既是确保结构转型的一副良药,也是消化目前民间过多资金、扩大内需,特别是支持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服务经济的一项重大举措。但是目前的现状是雷声大、雨点小,始终难以全面落实。因此,应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对照研究落实措施,尽快提高执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