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设政府采购新规
一份有关政府采购立法的调查问卷在欧盟官方网站上公之于众,6月~8月为征求意见阶段。分析人士认为,欧盟选择最后一个选项的可能性比较大,至于如何规范欧盟政府采购市场以及对非GPA成员国出台怎样的限制性措施还不得而知。
一份有关政府采购立法的调查问卷在欧盟官方网站上公之于众,6月~8月为征求意见阶段。有专家分析认为,欧盟的政府采购新法规将增加从非《政府采购协定》(GPA)成员国采购的限制性措施,中国、印度等非GPA成员国因此将遭到市场排斥,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在给中国加入GPA施加压力。
日前,一份有关政府采购立法的调查问卷在欧盟官方网站上公之于众,这意味着欧盟将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政府采购市场准入新政策的立法质询。专家称,欧盟就政府采购问题立新法的可能性很大,新法或将增加从非《政府采购协定》(GPA)成员国采购的限制性措施,中国、印度等非GPA成员国因此将遭到欧盟政府采购市场的排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在给中国加入GPA施加压力。
新法规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从6月8日~8月2日,欧盟委员会就欧盟政府采购市场准入新政策进行公众调查。欧盟的企业、商业团体、政府和非政府机构、智库以及个人都可以对新政策提出建议。欧盟委员会称,他们会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考虑公众的建议,并择机适时举行听证会。
去年11月,欧盟曾出台名为《贸易、增长和世界事务》的未来10年贸易政策文件。欧盟拟将推出的政府采购新政策被解读为落实这一文件的重要步骤,是欧盟着力打造的一项新贸易工具,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和增加发达国家和大型新兴经济体政府采购的市场准入。
根据已经公布的立法质询调查问卷,欧盟在政府采购市场准入政策议题上面临着三项选择:维持原状;进一步增加目前法规实施的操作建议,更为积极地使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建立新立法对欧盟政府采购市场进行规范。
分析人士认为,欧盟选择最后一个选项的可能性比较大,至于如何规范欧盟政府采购市场以及对非GPA成员国出台怎样的限制性措施还不得而知。
据外媒报道,有欧盟委员会官员透露,新立法可能会在采购主体和欧盟委员会之间进行权力的分配和平衡,即采购主体自主决定卖方,但需报批欧盟委员会。欧委会将会评估欧盟企业在第三国的市场准入状况,但无权否决采购主体的决定。同时,欧委会有权提出限制性立法建议,例如关闭某些特定的市场、限制某一合同或免除国民待遇等。
非GPA成员遭歧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WTO规则研究中心教授薛荣久认为,欧盟的这一举措是针对非GPA成员的限制性措施,实际上是在向中国等非GPA成员国施加压力,敦促其尽快加入GPA。
记者了解到,虽然中国目前不是GPA成员国,但是美国和欧盟出于经济和商业的考量,在政府采购市场上仍会采购一部分中国的产品。“欧盟新立法的目的就是提高非GPA成员国进入其政府采购市场的门槛,倒逼中国等非成员国尽快签署GPA。”政府采购国家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员吕汉阳对记者说。
他表示,力促中国加入GPA是美国和欧盟重要的战略考量。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自身有规模庞大的政府采购市场,另一方面是中国加入GPA可能会带动大批新兴经济体,从而扩大政府采购市场的总规模,有利于欧美企业开拓市场。
然而,在加入GPA的谈判过程中,中国和欧美的步调却一直难以协调。吕汉阳指出,中国国内的政府采购立法尚不完善,因此希望小范围渐次开放政府采购的市场准入。而欧美却坚持不肯退让,双方因此陷入拉锯之中。
据悉,GPA是WTO协议下的一个子协议,目前有41个成员国加入,是WTO中的一个“小众群体”。中国加入GPA的谈判于2007年启动,至今还未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