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推十条新规支持小企业贷款
《通知》亦提出将根据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小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143号),除零售业外,各行业年度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大体上可以归入小企业行列。
“支持小企业融资的信号意义明显”
早报记者 杜琴庆
紧缩货币政策之下,小企业更加艰难的生存环境已引起决策层面的高度关注。昨日,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单户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加大支持力度。
部分松绑银行资金压力
此次《通知》共十条,包括贷款类型划分、存贷比考核、不良率等各项考核指标,并与银行准入政策直接挂钩,其中有四项政策对调动银行加大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有较大吸引力。
首先,对连续两年实现小企业贷款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且风险管控良好的商业银行,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的条件下,积极支持其增设分支机构。
银行业人士分析称,准入政策的绿色通道,对于商业银行积极性的提高,有很大的吸引力。尤其对于中小银行,更具有现实性。因为,2011年以来,监管层收紧城商行跨区经营,各地银监局已暂停审批城商行跨区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并就新设机构制定新的准入门槛、重定监管评级。
《通知》还指出,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基础上,对运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商业银行,允许其将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处理;未使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商业银行,对于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在满足一定前提下,可视为零售贷款。
这一政策格外值得注意。有分析师表示,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对于普通公司类贷款的一般风险权重计量为100%,零售贷款(参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一般风险权重计量为50%,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小企业贷款视同于零售贷款处理,意味着银行的资本金压力将有所缓解。
《通知》亦提出将根据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小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银监会有关人士对此介绍,具体容忍度可以参考国外的监管标准,比如对小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以高于大企业3个百分点。
华创证券分析师高利在研报中表示,在今年货币政策偏紧的大背景下,贷款相当紧张,小企业资金压力问题与大中型企业相比更为严重。在此形势下,银监会出台文件要求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小企业扩大融资的信号意义明显。
全面推行“需要时间”
但在华创证券看来,由于小企业经营风险大,在当前经济体系中并不缺乏低风险客户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自然缺乏主动转向高风险客户的积极性,再加上,小企业数量巨大,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风险识别和判断的难度很大。因此,华创证券认为商业银行全面推行需要时间。
另据财新网报道,工行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人士称,“中小企业贷款在该行所占比重不大,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占比更少。该文件可视为政策上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放宽,但对银行经营上影响不大。”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143号),除零售业外,各行业年度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大体上可以归入小企业行列。而目前单户贷款在500万元以下的比重较低。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目前市场一些企业的倒闭,民生银行小微金融部相关人士昨日明确表示,市场上关注的部分倒闭公司如果对照此次的标准,就不符合“小企业”的标准。
该人士还呼吁,国家其他有关部委也出台类似的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因为解决小企业发展不仅是融资难题,还包括用工、招工、银行核销,以及银行发债技术处理等问题,这些并非一家监管部门就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