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公布
2008-04-07 08:04198
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布了2008年第22号公告,公布2008年版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目录主要是根据2008年国家进出口税则对此前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商品编码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同时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建议,增列了39个十位编码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商品。目前,累计有1816个十位海关编码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此次禁止类商品目录调整重点在于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禁止为种植、养殖等出口产品而进口种子、种苗、种畜、化肥、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开展加工贸易,禁止开展进口料件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商品的加工贸易。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生产、出口仿真枪支。
此次禁止类商品目录调整重点在于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禁止为种植、养殖等出口产品而进口种子、种苗、种畜、化肥、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开展加工贸易,禁止开展进口料件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商品的加工贸易。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生产、出口仿真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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