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吉监管分局2026年9月正式核准马彦林担任交通银行昌吉分行副行长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吉监管分局于2026年9月18日发布昌金监复〔2026〕28号批复文件,正式核准马彦林交通银行昌吉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该批复基于交通银行新疆分行提交的《关于马彦林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交银新〔2026〕57号)作出。
批复文件明确要求,马彦林须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到任,批复文件将失效并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同时,交通银行新疆分行应督促其持续学习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公开信息显示,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成立于1994年1月10日,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6号,负责人容国梁。该分行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在疆内设有48家分支机构,资产规模超千亿元,近年来聚焦新疆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建设,近3年在疆全口径融资累计投放近45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3月,交通银行新疆分行曾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征信管理规定及国库业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警告并处罚款245.6万元。此次高管任职资格核准,体现了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合规管理的持续强化。
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近年来完整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锚定新疆“五大战略定位”,重点支持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截至2026年6月,该行支持特色产业集群贷款余额占对公贷款余额的74%,民营企业授信客户数近3年增长270%。此次人事安排将有助于进一步落实金融监管要求,强化基层机构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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