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云南的“十二五”路径
推进低碳发展和节能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是促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的推动力,也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一项有力行动。2011年,我省的低碳、节能、减排指标,具体为:碳排放下降4.1%,单位能耗下降3.2%,4种主要污染物排放均下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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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低碳发展和节能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是促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的推动力,也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一项有力行动。既是国家战略,也是云南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总结经验 坚定信心
“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原则,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发展低碳经济,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抓手,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节能降耗措施,全省低碳节能减排成效显著,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1.74吨标准煤下降到了2010年的1.438吨标准煤,5年累计下降17.4%,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一五”下降17%的目标任务,全社会实现节能1500万吨标准煤,折合减排二氧化硫2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000万吨,全省实现了以较低的能源消耗支撑了快速的经济发展。
同时,还积累了一些低碳发展和节能减排的宝贵经验。全面树立和落实“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思想,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对保护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为全省低碳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坚持统筹兼顾,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的协调,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和开发中保护,通过发展实现更好保护,既取得了经济总量年均增长11.8%的长足进步,又有效维护了我省和我国西南地区以及下游国家和地区的生态安全,增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探索创新,逐步形成了具有云南特色的低碳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新模式,先后启动实施了“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节能减排、“森林云南”建设等重大举措,建立了权责明确、职责明晰的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项目运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 十二五”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也是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时期,在省政府日前召开的“十二五”低碳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必须把低碳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低碳发展和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目标明确 任务艰巨
作为全国首批低碳发展的试点省份之一,云南“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最大的一个亮点就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加快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
我省“十二五”低碳节能减排目标是 :到2015年,我省低碳目标是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10年下降20%;节能目标是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5%;减排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6.2%、氨氮排放总量减少8.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4.0%、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5.8%。2011年,我省的低碳、节能、减排指标,具体为:碳排放下降4.1%,单位能耗下降3.2%,4种主要污染物排放均下降1.5%。
虽然我省的低碳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国家下达我省的“ 十二五”低碳目标和节能减排任务很重、要求很高和全省经济的加快发展,低碳节能减排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有关专家认为,从目前发展实际看,我省转方式、调结构的压力很大,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相当突出。一是低碳发展任务艰巨。我省缺油少气,煤炭消费比重大,二氧化碳排放较高,经济发展过程中“高碳”特征非常明显。201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为8600万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加42.76%,而一次能源利用排放的二氧化碳为16865万吨,比2005年增加41.8%,控制碳排放任重道远。二是节能降耗难度增大。我省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短期内还难以根本性扭转,经济增长过于依赖第二产业,钢铁、化工、有色、煤焦、水泥等高能耗产业链短,资源型产品和初级产品多,精深加工产品少、附加值低、能耗大。随着我省产业加快发展步伐,节能降耗难度还在增加。三是减排空间较为有限。受地方财政资金不足、投融资平台不完善等因素制约,我省部分县(市、区)污水处理厂难以正常运行,没有实现应有的减排效益。
重点突出 积极推进
“要完成这一系列目标任务,必须要把压力转化为动力,下定决心,强化措施, 强化节能减排, 提高资源利用率。”有关人士表示,要在“十一五”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低碳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全面贯彻实施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把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州市和重点企业。以工业、建筑、交通为重点,全面推进低碳节能减排,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钢铁、煤炭、化工、有色金属、电力等重点行业和年综合煤耗万吨标煤以上的重点企业节能评估审查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强化项目审批问责制,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水平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及相关要求,强化重点行业节能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加快钢铁、铁合金、铅锌、焦炭、黄磷、建材、电石、化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加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对落后产能进行改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到2015年,全省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超过50万平方米,太阳能采暖示范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平米,太阳能光热与地源热泵结合系统应用示范建筑面积超过500万平米,新增农村建筑太阳能光热利用示范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平米。节能建材产品在新建建筑的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
推进交通节能,发展低碳交通,大力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和城际高速铁路建设,提高铁路及航运运输量在全省交通运输总量的比重。到2015年,全省运营车辆、船舶全部达到燃料消耗量、排放量限值标准,在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电动汽车,到2012年发展千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公交客车占比75%。
按要求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完善配套管网系统,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加强农业污染源治理,实施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削减农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推进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严格控制新增量,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