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十一五"吊销167家企业生产许可证
2011年质量消费维权工作研讨会于今日举行,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副司长刘春燕在研讨会上总结了产品质量监督司在服务民生、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开展的几项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副司长刘春燕(中国经济网记者贾励晨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9日讯 2011年质量消费维权工作研讨会于今日举行,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副司长刘春燕在研讨会上总结了产品质量监督司在服务民生、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开展的几项工作。
刘春燕表示,“十一五”期间,监督司组织对63类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累计审查11万1千7百多家企业,向审查合格的企业发放10万5千5百多张生产许可证书,对6291家企业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注销4834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吊销167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
第二,大力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十一五”期间,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五大类523种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累计抽查7万1千147家企业的91533批次产品。
第三,加强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工作。总局要求各地质检部门制定完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责令整改、复查、行政处罚等后处理措施。各地质检部门组织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督促企业查找分析产品质量不合格原因,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将带有共性质量问题的产品,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列为监管的重点,加大跟踪抽查的频次。
第四,发布产品质量信息。质检总局通过媒体,及时发布国家监督抽查的质量公告。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曝光,向广大消费者传递产品质量信息。各地质检部门也通过各种形式发布抽查结果,曝光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介绍产品选购、鉴别、使用的常识,积极引导消费。
“2011年,监督司将继续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充分发挥生产许可和监督抽查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消费维权工作,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刘春燕说。(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