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酝酿特种存款制度
3月29日,接近央行的人士对本报透露,央行日前召集信托公司讨论,要求信托公司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的余额原则上不能新增,如果新增,要按新增额的150%向央行的特种存款账户缴纳存款,存款没有利息。
3月29日,接近央行的人士对本报透露,央行日前召集信托公司讨论,要求信托公司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的余额原则上不能新增,如果新增,要按新增额的150%向央行的特种存款账户缴纳存款,存款没有利息。
“比如,去年底一个信托公司用自有资金发放了2亿元贷款,现在贷款余额增加到3亿元,新增了1亿元,信托公司就要向特种存款账户缴纳1.5亿元存款。”前述人士说。
央行此举,初看意义不大,因为信托公司自有资金本来就少,限制自有资金发放贷款,对调控社会融资总量贡献极小。但一位信托公司总经理认为,央行可能“醉翁之意不在酒”,建立起了特种存款制度之后,央行可随时要求信托资产规模增长过快的信托公司,向特种存款账户缴纳更多的无息存款,类似于针对银行的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
目前,央行已发布《理财、资金信托专项统计制度(试行)》(下称《统计制度》),此举意在密切监测银行理财资金和信托资金的动态,防范“影子银行体系”膨胀,导致社会融资规模管控失效。
信托公司被要求按月向所在地人民银行报送自有资金运用情况、信托产品发行情况。“其详细程度远甚于信托公司向银监局报送的非现场监管报表。”一位信托公司总经理说。
密切监测影子银行体系
“2011年之后,人民银行突然开始要管我们了。”前述信托公司总经理说,此前日常监管由银监会(银监局)负责。但2011年之后,人民银行要求信托公司按统计制度报送数据。
统计对象为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资金信托产品。“去年银信合作规模一度超2万亿,事实上致信贷规模管控实效。”前述接近央行人士说,央行意识到商业银行表外资产(主要是理财资金)对信贷的替代作用,开始开发整套统计制度。
统计制度显示,需建立理财、资金信托产品注册制。“理财、资金信托产品具有专户记账、独立管理、独立核算的特征,具有进行独立统计的基础,因此每只理财、资金信托产品均视为独立虚拟机构——特定目的载体(SPV),作为一类金融机构进行统计。”
每个理财、资金信托产品须按规范进行编码,录入央行系统。统计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募集信息、终止信息及资产池资产负债信息。
“信托公司感觉很不适应,之前我们发行产品只需将资料拿到银监局报备,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系统的统计也比较粗略。”前述信托公司总经理认为,信托作为一个私募机构,人民银行要求信托公司报送如此详尽的信息,有违信托为投资人保密的原则。
但前述接近央行的人士认为,央行针对理财、资金信托产品的统计制度,是为了掌握银行究竟发行了多少理财产品、信托公司究竟发行了多少信托计划,都投向哪些领域。“央行已经吸取了教训,不管好银行表外资产和信托,就不可能管好社会融资总量。”该人士说。
特种存款成新调控工具?
对银行信贷的调控,央行的一大“利器”是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早在2004年4月就建立,但较少使用。2010年底,国务院明确由央行负责社会融资总量调控职责,央行引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并作为一种激励性工具加以运用。
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岁末年初被动用几次,效果立竿见影。前述信托公司总经理认为,这启发了央行,对信托公司也可以采用类似的调控工具。
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负债,因此央行不可能要求信托公司也交准备金,进行差别化管理。但央行可以调控信托公司自有资金的运用,从而达到对信托资产规模增长过快的信托公司的惩戒。
“信托公司的自有资金如果用于投资或发放贷款,可以赚取收益,如果是被央行要求缴纳为特种存款,就没有收益。”前述信托公司总经理说,特种存款可能成为类似差别存款准备金的一个调控工具。
截至2010年末,信托公司固有资产总额为1483.44亿元,其中用于发放贷款237.88亿元。“信托公司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在整个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非常小。”前述信托公司总经理认为,央行选择先控制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贷款,一是易于操作,二是可以构建一个调控工具。
央行的前述特种存款制度目前尚在讨论,且仅针对信托公司自有资金发放贷款,是否正式推行还不得而知。但信托公司已对此已感“畏惧”,按照《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绝大部分信托公司今年需要增资,控制信托公司自有资金发放贷款的余额增加,自有资金的运用压力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