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董事会试点扩大至30家
国资委方面称,下一步,国资委将继续从国情出发,及时跟踪董事会运行情况,为中国国有企业探寻相对最佳的公司治理模式。国资委建立了外部董事资格认证制度,成立了央企外部董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严格董事选聘程序。
央企的公司治理模式从一把手负责制到董事会制是一个很大的跨越,涉及的董事会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需要同时跟进
2月23日,财新记者从国资委方面获悉,自2005年10月以宝钢集团规范董事会运作作为央企启动董事会试点工作的标志,截至2010年底,央企建立董事会户数已扩大到30家,五家企业探索了由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
国资委方面称,下一步,国资委将继续从国情出发,及时跟踪董事会运行情况,为中国国有企业探寻相对最佳的公司治理模式。
目前,国资委对已建设规范董事会的企业,一旦相关制度健全,条件具备,国资委向董事会移交原先由国资委代行的董事会职权,包括考核、薪酬、经理人员选聘等,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董事会的职权,实现董事会责、权、利的统一;同时建立了董事会年度报告制度。
自2005年开展试点以来,国资委从央企完善治理结构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制度建设方面,确立了外部董事制度,而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是中央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的基本要求;企业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外部董事担任,也是国资委将业绩考核等权限交给企业的基本条件。
国资委建立了外部董事资格认证制度,成立了央企外部董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严格董事选聘程序。截至2010年4月,央企已聘请央企原负责人、民营企业家、境外大公司董事和高管、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等77名外部董事,建立了中央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储备了200多名外部董事人选。
目前,多数中央企业特别是企业集团层面仍然是总经理负责制,没有建立董事会;一部分按照《公司法》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建立了董事会,但是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人员高度重合,决策与执行重叠,实质上仍没有改变“一把手”领导体制。
国资委坦承,从建设规范董事会企业运作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分析研究:如有的企业董事会职责定位还不够清晰,专门委员会作用发挥的不够。有的企业董事会会议次数过多,议题数量大且多为项目审查;董事会与国资委沟通协调机制还需要研究建立,高素质的外部董事资源不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外部董事队伍需要较长期过程等。
国资委表示,从一把手负责制到董事会制是一个很大的跨越,所变革的涉及到企业最高、最核心部分,需要一个熟悉和接受的过程,也涉及董事会的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同时跟进,同时要理顺各层面、各方面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