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举改革开放的辉煌
中国改革的重要动力是开放,海关是开放之门。1980年1月1日,停征13年之久的中国海关关税恢复征收,成为中国向世界传递改革开放意愿的有力信号。
中国改革的重要动力是开放,海关是开放之门。1980年1月1日,停征13年之久的中国海关关税恢复征收,成为中国向世界传递改革开放意愿的有力信号。
30年来,中国海关始终为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海关税收经受住了一个又一个严峻考验,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成绩,成为中央财政的稳固收入,成为持续发展的重要源泉,正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巨大的作用。
“等闲平地起波澜”——恢复征税与9名关员上书国务院的信
新中国海关自成立之日起,就认真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依法征收关税,为国家积累宝贵的建设资金。但文化大革命爆发后,海关管理体制被层层下放,海关关税全面停征。中国海关关税对经济和社会的作用和意义消失,关税工作陷入了低潮。
历史的发展规律不容违背。1977年11月,《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税收管理体制的请示报告》下达。一石激起千重浪,1978年1月,位于黄浦江畔的上海海关大楼里上演了热烈的一幕。时任上海海关关长张超同志提出,“此件从总的精神看似包括各种税收,但从具体项目看又似不包括进出口关税,应用‘来信’问一下国务院”。时任办公室副主任杜圣余起草了这封信,9名关员联合署名,向党中央发出了建议改革海关管理体制、恢复征收关税的呼声。
基层海关关员为国家发展经济建言献策的强烈愿望引起了国家领导的关注。李先念副总理作出批示,肯定了海关同志的建议。国家利益的权衡和国家领导人的思考屏幕上,打上了海关人积极参与的印记。1979年8月,外贸部、计委、财政部联合写报告给国务院,建议关税单独计征,重新修订海关税则和关税条例,改革海关管理体制。广大海关关员的心声被有关部门采纳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国务院批复同意。
1980年1月1日,停征13年之久的中国海关关税恢复征收。历史由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轻舟已过万重山”——关税征收的法制化与国际化之路
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全面活跃,进出口量陡然大增,广开和畅通的海关之门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桥梁。站在这样的视点上,才能充分理解中国海关关税制度30年的发展与提高。
改革开放之初至1984年,海关税收法制工作开始起步,改革蓄势待发。1985年至2001年,海关税收法制建设进入了系统发展阶段,1987年,新修订的《海关法》颁布实施,各项政策纷纷出台。2002年至今,根据入世承诺和经济形势的发展,《关税条例》、《征税管理办法》、《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得到修订,《原产地条例》、《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等陆续出台。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根植于中国的国情,吸收了国际上关税征管的最优秀成果。海关征管的四大专业技术——价格、归类、原产地和减免税实施制度逐步完善,与国际接轨,与世界同步。
与此相呼应,海关治税理念也由最初的重数量,发展到“全国海关税收一盘棋”、“以质为主、量质并举”。2005年海关总署党组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作出了构筑综合治税大格局的重大决策,确立“以征管能力为基础,以征管质量为重点,以应收尽收为目标”的税收征管工作新导向,将税收征管工作重心从数量转向了质量。
“红杏枝头春意闹”——30年海关税收的巨大贡献
高速发展、高效服务的中国海关不断成长,成为富有世界魅力的中国经济环境的重要构成部分,成为中国融入全球化进程的最前沿力量和最活跃要素之一,海关税收的作用与日俱增。
贡献一:中央财政的“金娃娃”
海关税收与国家发展大势以及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今天的中国,中央财政可以支配的每3元钱里就差不多有1元来自海关税收——国家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义务教育的投入、基础科学研究的财政支持、社会公共事业的供给、发展农业的补贴等,都与海关税收密切相关。
统计数据表明,1980~2010年10月以来海关累计征税7.2万亿元,占同期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近三分之一。30年来海关年度税收规模由1980年的31.8亿元快速增长到2009年的9213.6亿元,增加了288倍多,尤其是在2010年10月海关税收取得了年度税收超万亿的历史性突破。形象地说,仅2009年一年的海关税收就可以造10个三峡大坝(按静态投入计算),比国家当年用于三农的总支出还要多2000多亿元。
贡献二:区域、产业和贸易调节的“风向标”
中国每一个重要经济区域的对外开放都以海关的参与为前提。关税减免政策配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早期以区域性优惠政策和外资优惠政策为主,有力促进了包括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发区、边境对外开放城市等特定区域的率先发展。
党的“十五大”提出“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此后关税减免政策转向鼓励产业结构升级、促进装备和技术进步为主,并为我国的卫星、飞机、远洋船舶、高速铁路、核电站、载人航天等装备的研发制造起到了重要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作用。从1980年至2009年底,我国共减、免了约1.6万亿元的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占同期海关征收税款的25.8%,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引进外资、引导产业结构升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社会公平和福利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贡献三: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助推力”
保税政策是对关税政策的创新和活用。加工贸易就是在保税政策的支持下发展起来的新型贸易方式。从1978年珠海签订第一份来料加工贸易合同开始,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从1981年的26.3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9093.2亿美元,扩大了近345倍;涉及的进出口商品涵盖了4000多种税号;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数量超过12万家,就业人员超过3千万;企业布局也从广东、江苏、上海、山东、福建等沿海省市向中西部逐步转移。
如今,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园区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遍布全国。由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本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区内实行保税政策,比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具有更为灵活、优惠的政策,已成为中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桥头堡”。
贡献四: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砝码”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关税杠杆是各国开展经济竞争与合作的重要工具。2001年加入WTO时,我国的关税总体水平为15.3%,截至2010年1月1日,关税总水平逐年降低到了9.8%,降税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2008年,自贸区战略作为国家战略正式写入了党的十七大报告。海关在推进国家自贸区战略的多双边原产地谈判中取得了骄人成绩。截至目前,我国已与31个自贸伙伴建设了10个自贸区等优惠贸易安排,相关贸易额占我国年度贸易比重已近三分之一,正在谈判或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自贸区达12个。
中国始终把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作为对外关系的一个基本立足点。自2002年起,我国陆续给予41个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特别是从2010年7月1日起对33个最不发达国家原产的4762个税目输华商品实施零关税,约占全部税则税目的60%。至此,中国成为向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程度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反倾销措施已成为我国解决贸易摩擦的筹码。至2010年9月,中国已发起64起反倾销调查、涉及贸易值194亿美元,4起反补贴调查、涉及贸易值30.55亿美元,有效遏制外国产品倾销,稳定了国内市场,保护了我国产业的发展。
贡献五: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器”
2006年以来,我国先后32次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降低进口关税,开征出口关税。先后4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4次调整加工贸易政策,这一系列的政策调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达到了政策预期。
2008年6月,一场百年一遇的金融风暴,瞬间席卷全球演变成为国际金融危机。中国政府有效遏制了经济下滑,中国成为最先走出经济困境的最大经济体,这其中就有得益于关税政策的强力支持。海关与时俱进地采取在金融担保前提下的先放后税做法,迅速执行关税调整政策等,有力地支持了中国经济的复苏。
近年来,随着我国关税减免政策重点向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教育研究等领域转移,对残疾人进口用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进口科教用品、国有公益性博物馆进口藏品,以及在汶川、玉树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进口物资等方面给予关税减免优惠政策,海关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领域的作用显现出来。
“举首回看万岭低”——海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2010年,“十一五”大局已定,“十二五”蓄势待发,机遇和挑战都已十分明确。海关总署署长盛光祖指出:既要千方百计把税收上来,又要注重税收征管的方式方法,把增强国家财力与增强企业竞争力统一起来,把维护国家利益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统一起来。
在建设服务型海关的理念下,新时期海关税收征管制度将体现出越来越多的“寓管理于服务、服务就是管理”的元素。中国海关将继续为国运的昌盛贡献力量,托举起更加灿烂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