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信用销售发展为扩大内需战略服务
2010年11月26日,由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和北京商委主办、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北京市商联会共同承办的“2010信用销售发展论坛”,聚集了企业商协会、保险机构代表和专家学者300多人,共同研讨发展“健康”的信用销售,推动内需增长。商务部市场秩序司领导和有关专家指出,开展信用销售对国民经济发展有以下几个好处: (一)有助于扩大国内需求,刺激销售增长。
2010年11月26日,由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和北京商委主办、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北京市商联会共同承办的“2010信用销售发展论坛”,聚集了企业商协会、保险机构代表和专家学者300多人,共同研讨发展“健康”的信用销售,推动内需增长。
信用销售是指企业通过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等方式向单位或个人销售商品或个人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方式,是市场经济中商品交易的基本形式。商务部市场秩序司领导和有关专家指出,开展信用销售对国民经济发展有以下几个好处:
(一)有助于扩大国内需求,刺激销售增长。
信用销售所具有的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的特点,使卖方企业可以提高实现销售、锁定目标市场;使卖方企业或消费者可以提前购进货物或实现消费,将潜在需求转化为实现需求,从而在宏观上带来内需和消费规模的扩张。我国最终消费率已经从1981年的67.1%下降到2007年的48.8%,而发达国家的最终消费率高达80%以上,发展中国家也在70%左右。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信用销售相对滞后,这是我国消费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据专家估算,美国信用销售比例高达90%以上,而我国不到40%。
(二)有助于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信用销售可以使企业用较少的资金或较迟的支付实现同等或更大的商品购进额,使等量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资金周转速度,降低资金成本,扩大商品流通规模,从宏观上促进整个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和质量的提高。据专家测算,我国企业年资金周转率平均只有3-4次,而发达国家企业可以达到10-12次,造成这种差距的重要原因正是信用销售发展程度的不同。
(三)有助于完善融资途径,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困难。
在信用销售过程中,买卖双方以商品授信形式,弥补了买房企业资金的不足,能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扩大生产流通规模。此外,通过保单融资、保理等应收账款融资服务,企业获得了新的融资渠道。采用信用保险等信用服务,还可以优化卖方企业的信用等级,提高银行对企业的信用评价,从而改善融资条件。
(四)有助于改善市场诚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
建立健全与信用销售相适应的风险防范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发展信用销售,将使社会信用体系从建设转向应用,使企业成为信用体系的基础和主体;使各类信用服务企业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提供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融合的信用产品。内贸信用险的推广已使信用保险公司成为国内信用报告的最大买方。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有关领导指出,十七届五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战略,必须充分挖掘我国内需的巨大潜力,着力破解制约扩大内需的体制机制障碍。作为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限制信用销售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社会信用环境较差,缺少信用销售中信用风险的分担防范机制,企业开展信用销售风险很大。而国内贸易信用风险是目前内贸中发展较为成熟的信用风险避险工具,为企业切实有效的防范和转移了信用风险。一方面,它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在信用销售发生坏账时,按照约定及时赔付,减少企业的实际损失;另一方面,通过专业的信用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准确评价客户信用状况,做出正确的信用决策,防范信用风险。所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架起了买卖双方的信用桥梁,使企业可以摆脱自有资金不足的束缚扩大经营规模,使生产企业的产品可以快速进入市场扩大销售,对于搞活流通扩大内需的作用明显。
为推动内贸信用险的发展,2009年,中央财政专门设立了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项目,指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大地财险、安邦财险、太平洋财险等六家保险企业为承办单位,连续两年对企业投保内贸险进行补助,补助比例最高可达保费的60%。2010年还增加了对保险企业的风险补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2009年和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支出保费补助资金1.74亿元,支持企业开展信用销售2187亿元,财政资金杠杆率达1257倍;支出风险补偿103亿元,支持融资14.55亿元。获补助的投保企业1024家,其中中小商贸企业731家;受益的下游企业23038家,平均每家获得信用销售949万元,有力支持了这些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