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据是否必须经过背书(案例TA688rev)
张明伟 |2010-08-09 23:083381
国际商会最新案例点评三则之一
文/中国贸易金融网特邀信用证专家 交通银行总行 张明伟
案例概述
对不同形式被保险人的保险单,实务中有些银行认为必须背书,而其他银行则不要求背书,因而常常引发争议。在下面几个具体例子中,某银行给出了他们的意见:
例一 信用证要求保险单据空白背书,
提交的保险单未背书,显示:
被保险人:TO BEARER
|
根据ISBP第179段,该单据可以接受。
例二 信用证要求保险单据空白背书
提交的保险单未背书,显示:
被保险人:ABC EXPORTING CO LTD
TO BEA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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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ISBP第179段,该单据可以接受。
例三 信用证要求保险单据空白背书
提交的保险单未背书,显示:
被保险人:TO ORDER
|
因为TO ORDER在实际效果上与TO BEARER是一样的,该单据可以接受。
例四 信用证要求保险单据空白背书
提交的保险单未背书,显示:
被保险人:ABC EXPORTING CO LTD
TO 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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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TO ORDER在实际效果上与TO BEARER是一样的,该单据可以接受。
例五 信用证要求保险单据出具成TO ORDER OF XYZ BANK LTD
提交的保险单未背书,显示:
被保险人:TO ORDER OF XYZ BANK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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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保险单已被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出具,该单据可以接受。
例六 信用证要求保险单据出具成TO ORDER OF XYZ BANK LTD
提交的保险单未背书,显示:
被保险人:ABC EXPORTING CO LTD
TO ORDER OF XYZ BANK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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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保险单已被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出具,该单据也可以接受。
国际商会的分析和结论:
例一、同意。
例二、不同意。保险单据需要由ABC EXPORTING CO LTD背书。该背书将消除(被保险人)ABC EXPORTING CO LTD和TO BEARER之间的矛盾。附加的TO BEARER并不改变被保险人为ABC EXPORTING CO LTD的事实。
例三、在保险单据的背景下,同意。
例四、不同意。保险单据需要由ABC EXPORTING CO LTD背书。附加的TO ORDERR并不改变被保险人为ABC EXPORTING CO LTD的事实。
例五、同意。
例六、不同意。保险单据需要由ABC EXPORTING CO LTD背书。附加的TO ORDERROF XYZ BANK LTD并不改变被保险人为ABC EXPORTING CO LTD的事实。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下的争议,保险单据不应显示或被要求显示TO ODER或TO BEARER为被保险人。
案例点评
国际商会在其正式意见R531中曾指出,“背书完成的方式并不受UCP的管辖”。实际上,作为一种票据行为,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提单、保险单等单据是否需要背书、如何进行背书,都必须遵循行为地的相关法律要求。我们应该认识到,UCP和ISBP只规定了票据行为的一般性要求,而且是以与行为地法律不冲突为前提。
ISBP681第179段和180段表明,
保险单据必须按信用证要求的形式出具,并且,如有必要,经赔付指示人背书。如果信用证要求空白背书式的保险单据,则保险单据也可开立成来人式,反之亦然。
如果信用证对被保险人未做规定,则表明保险金的赔付将按托运人或受益人指示的保险单据不可接受,除非经过背书。保险单据应出具或背书成使保险单据项下的获赔权利在放单之时或之前得以转让。
从上述两段内容并结合国际商会的建议,我们总结UCP对信用证项下保险单据出具和背书的总体原则和制单要求如下:
总体原则:保险单据应出具或背书成使保险单据项下的获赔权利在放单之时或之前得以转让。
制单要求:
1、按信用证规定的形式出具和背书;
2、空白背书式与来人式保险单可以相互替换;
3、信用证未对被保险人做规定,可直接显示申请人为被保险人。若显示托运人或受益人为被保险人,必须背书;
4、信用证未对背书做规定,如必要,赔付指示人背书。
5、保险单据的被保险人必须明确。若存在矛盾,必须适当背书;
6、申请人和开证行不应在信用证要求被保险人为TO ODER或TO BEARER的保险单据;如果信用证没有要求,受益人也不应将保险单据的被保险人做成TO ODER或TO BEARER。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国际商会的结论。例一中的保险单据符合制单要求第2项,可以接受;例二、例四、例六中的保险单据不符合制单要求第5项,不可以接受;例五中的保险单据符合制单要求第1项,可以接受。
例三中的保险单据是否可以接受容易引发争议,很多法律界人士可能会质疑 “TO ORDER在实际效果上与TO BEARER是一样的”说法。国际商会也显然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特意强调其同意是“在保险单据的背景下”做出的。对于银行审单人员来说,应注意这样的结论仅适用保险单据,不可扩大适用范围;对于受益人来说,即使有这样的结论,也应注意制单要求的第6项要求,尽量避免出现类似情况。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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