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伟文:美国会放宽出口管制吗?
美国能否放宽对华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管制,再度成为焦点。
【背景】美国能否放宽对华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管制,再度成为焦点。
5月25日公布的《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联合成果情况说明》称,美国政府将评估中国政府就出口管制问题提出的关注。
此前一周,在华展开“清洁能源贸易之旅”的美国商务部长骆家辉曾多次表示,美国政府正对出口管制体系进行修改,预计今年夏天将出台这一体系的 “修改版”,会有一些“实在的建议”。
美国现行的出口管制体系,主要基于1979年的《出口管理法》,有两份不同的管制清单,分别由国防部依据《国际武器贸易条例》和商务部依据《出 口管理条例》实施管理。此外,还有三个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以及多个执法机构。
这些机构职能交叉重叠,但缺乏沟通,甚至没有信息共享系统。该体系一直被视为制约其对华出口的主要因素。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认为,这说明 美国出口管制体系严重过时。
美国官方统计,2009年美国各部门共签发了13万张出口许可证。而中国商务部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01年中国高科技产品进口中,美国产品 占比为18.3%,而2008年这一数字不到7%。
奥巴马上任后,出台“出口倍增计划”,希望通过出口带动就业,即期望在五年内实现美国出口额翻倍,为美国创造200万个就业机会。
在此背景下进行的出口管制体系修改,会放宽对中国的出口管制吗?中美贸易不平衡的状况会因此得到改善吗?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开放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美国经济学会理事何伟文认为,尽管骆家辉多次表示出口管制改革 正在进行,但这只是说明美国在朝放松管制的方向走,不能指望马上就有突破。
何伟文表示,美国虽然在改革其出口官制体系,但是目前涉及的主要是程序、管理机制层面的改变,而真正实质性放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措施,尚不明 朗。
据白宫发布的《出口管制改革倡议情况说明》,美国的出口管制改革共分三步:厘清两份清单的管制界限,简化出口许可证申领步骤,精简执法机构,通 过立法程序,最终实现“一份管制清单、一个发证机构、一个执法机构和一个信息共享系统”的目标。
何伟文认为,中国企业不应期待对华出口控制迅速放宽。按照美国国内法规定,程序层面的改变不需要通过立法,而出口管制清单则必须通过立法程序确 定。美国国防部部长罗伯特•盖茨(Robert Gates)曾表示,美国应建立一个分层次的出口管制体系,保护最敏感的核心技术,同时放松对其他技术的出口管制。
2007年美国出口管制清单修订时,中国曾被单独列出,包括航空发动机等20个大类的高科技产品受到出口管制。同样被单独列出的还有,朝鲜、伊 朗、古巴等。
何伟文表示,美国国会近年来在涉华、经贸、技术方面的提案,声音比较嘈杂,对中国的定位并没有重大改变,而且马上做出重大改变也不太可能。此次 美国出口管制体系改革,在确定何种军民两用技术可出口中国方面,实质性改变希望不大。
有观点认为,美国放松出口管制,将改变中美贸易不平衡的状况。对此,何伟文表示,即便美国高科技产品对中国出口有大的增长,美国仍然会有较大逆 差。“这是由国际分工、比较优势决定的。”况且,“目前美国还把中国与朝鲜、伊朗列在一个单子上,也不大可能实质性放宽。”
何伟文认为,贸易的不平衡有两种,一种是正常的、良性的,建立在国际分工比较优势基础上的,另一种是人为扭曲造成的。美国放松出口管制只能消除 人为扭曲的部分,而不能改变国际分工。因此,美国对华贸易逆差的状态仍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