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称农行将获50亿元政策礼包
“三农”试点县域支行将采用事业部制,比照农信社享受同等财税政策,免收业务和机构监管费,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
上市前夜,农行终于迎来了政策支持“大礼包”,业内人士估计,价值50亿~60亿元。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有关政府部门获悉,5月中旬,央行、财政部、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份通知,明确了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范围、管理架构、运行机制以及政策支持。
该文件明确,农行改革试点定在四川、重庆、湖北、广西、甘肃、吉林、福建、山东8个省区市的561家县域支行。在政策支持方面,通知明确,对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县域支行涉农贷款,将参照享有国家对农信社同等的财税政策。对试点的县域支行,比照农信社收费政策,免收业务监管费和机构监管费。对试点的县域支行,施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
“农行上市已经箭在弦上,政府在这个当口明确了对农行服务‘三农’领域的政策支持,这将增强农行在IPO定价问题上的议价能力。”一位券商银行业分析师对本报记者表示,“将这些政策优惠和支持项目累加计算下来,如果进行量化的话,能为农行增加50亿~60亿元的利润。”
目前,农行IPO已经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初审,并倾向A股先于H股上市。
三个政策“大礼包”
将通知中的政策支持分解来看,在财税政策方面,优惠将体现在营业税和所得税上。目前银行业营业税水平为较高的5%水平,而农信社营业税水平为3%。
在所得税方面,目前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宁夏等6省区市汶川地震灾区农信社2009年至2013年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农行此次8个试点区域中的3个(四川、重庆、甘肃)将类比享受免征政策。
其他地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今年5月发布的新政策,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在收费政策上,银监会自2004年开始征收银行业监管费,2007年对征收标准进行了调整。目前,业务监管费仍按资产总额分档累加收取,其中3万亿元以下部分按0.016%、3万亿~5万亿元部分按0.01%、5万亿~7万亿元部分按0.006%、7万亿~9万亿元部分按0.002%收取,9万亿以上部分免收。2009年年底农行总资产约8.5万亿元,向银监会缴纳的监管费约4亿元。但是农信社享受免收监管费的优惠政策,农行这部分资产将免收监管费。
在存款准备金政策方面,目前商业银行水平为17%,而农信社维持在13.5%的水平。这意味着农行试点“三农”业务的分支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水平将大幅下降,释放出更多可贷资金,有利于提升资产收益水平。
一位分析人士对记者指出,国家出台的农行服务“三农”优惠支持政策,都在农信社目前所享有的政策框架之内,而没有类比农发行等政策性业务所享受到的支持政策,比如贷款核销政策等。这意味着,农行支持“三农”的定位在于商业化、市场化运作,这有利于打消市场对农行“不顾成本地政策性支持‘三农’”的误解。
明确事业部运行机制
市场对于农行服务“三农”的另一个争议焦点,是“模式不明”问题。此次通知除了明确对农行的政策支持以外,以很大的篇幅阐述了对农行服务“三农”事业部制运作的要求。
农行目前在推行的事业部管理架构,是“总行——试点省级分行——地方分行管理部门”的“三级督导”,县域支行“一级经营”的构架。
通知指出,有条件的省份,可以探讨省分行的“三农金融事业部”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县域支行的模式,以缩短管理链条。对县支行按事业部制的基本原理进行改造,加挂“中国农业银行某县三农事业部”牌子,成为独立经营单元。
这个独立经营单元,拥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自主权和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内部组织架构由“管理主导型”改造为“经营管理型”,精简中后台部门,充实面向县域、面向农村金融市场的业务一线力量,增强其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就近决策的能力,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地位。
通知明确,对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县域支行,还提出了“六个单独”,即:完善单独的资本管理机制、单独的信贷管理机制、单独的会计核算体系、单独的风险拨备与核销机制、单独的资金平衡与运营机制、单独的考评激励约束机制。尤其是单独的资本管理机制,县事业部将参照法人机构资本充足率管理模式,单独拨付事业部营运资本。
通知还明确,县事业部限制在县域范围内开展存贷款业务,不跨县域开展业务。
另据记者了解,今年4月底,农行在京召开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着力构建农行服务“三农”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