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337调查趋势及特点
2010-02-23 00:221290
美国涉华337调查中,我国企业因专利侵权被起诉的案件占美国同期对华337调查总数的83.3%。
美国涉华337调查中,我国企业因专利侵权被起诉的案件占美国同期对华337调查总数的83.3%。
美国涉华337调查不断增加,中国已成为美国337调查的最大受害国1986年12月29日,美国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希腊的皮大衣及毛皮类产品发起 337调查,这是美国发起的首起涉华337调查案件。截至2008年底,美国发起的涉华337调查共计90起,占美国1986年之后337调查总数(430起)的20.9%。其中,1986~1995年,美国对全球发起337调查143起,涉华案件3起,占比2.1%;1996~2005年,美国对全球共发起337调查177起,其中涉华 43起,占比24.3%;2006年,美国对全球发起337调查33起,其中涉华13起,占比39.4%;2007年,美国对全球发起337调查36起,其中涉华18起,占比50%;2008年,美国对全球发起337调查41起,其中涉华13起,占比31.7%。
从1995年开始,美国每年都对华发起337调查,且总趋势呈不断增长态势,尤其是我国入世后,美国对华337调查增长迅速。2002年,美国337 调查立案17起,其中涉华5起,占美国对全球337调查综述的2..4%;2003年,美国337调查立案18起,涉华8起,占比44.4%,比2002 年增长了60%;2004~2008年,美国337调查涉华案件的同比增幅分别为:25%、-20%、62.5%、38.5%、-27.8%。
我国企业被调查的产品结构不断升级,电子产品涉案最多
1998年以前,美国337调查涉及的中国产品主要是轻工产品;1998年之后,受调查的产品涉及电子、轻工、机械、化工、汽车、冶金、建材、医药等,且结构不断升级,计算机软件、半导体集成电路等产品成为美国涉华337调查的主打产品。这表明,随着我国制造业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出口产品技术含量的不断增加,国外企业限制中国产品进入的手段也随之转向了高端。
1986~2008年,在美国对华发起的90起337调查中,涉及电子产品的案件最多,达35起,占同期美国涉华337调查总数的38.9%;轻工产品次之,25起,占比27.7%;机械产品位居第三位,14起,占比15.6%。
我国企业因专利侵权被起诉的337调查案件最多
截至2008年,在美国对华启动的90起337调查案件中,全部都是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
其中,单独以专利侵权为由启动337调查程序的案件多达75起,占美国同期对华337调查总数的83.3%;单独以商标侵权为由启动的7起,占比 7.8%;以共同侵犯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商品装潢、商标淡化、仿冒、虚假来源、商业外观等)为由启动的3起,占比3.3%。
另外,单独以侵犯商业秘密、商品装潢,共同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共同侵犯专利权和著作权,以及共同侵犯专利权和商品装潢为由启动的337调查分别为1起。
从上述数据总体分析来看,美国对华发起的337调查涉及专利侵权的多达78起(包括单独以专利侵权为由发起的75起,以及共同以专利侵权为由发起的3 起),占比近90%。
我国企业胜少败多,和解是最主要的结案方式
在1986~2008年美国对华发起的337调查案件中,已结案共80起。其中,以和解方式结案的最多,13起,占比16.3%;侵权不成立的次之,11起,占比13.8%;申诉方撤诉以及适用有限排除令的分别为8起,占比10%,位居第三位。
另外,美国对华337调查的结案方式还包括:同时适用禁止令和有限排除令,单独适用同意令,同时适用和解、同意令、禁止令和有限排除令,同时适用和解和同意令,单独适用普遍排除令等等。
———摘自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全球贸易摩擦研究报告(2009)》
美国涉华337调查不断增加,中国已成为美国337调查的最大受害国1986年12月29日,美国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希腊的皮大衣及毛皮类产品发起 337调查,这是美国发起的首起涉华337调查案件。截至2008年底,美国发起的涉华337调查共计90起,占美国1986年之后337调查总数(430起)的20.9%。其中,1986~1995年,美国对全球发起337调查143起,涉华案件3起,占比2.1%;1996~2005年,美国对全球共发起337调查177起,其中涉华 43起,占比24.3%;2006年,美国对全球发起337调查33起,其中涉华13起,占比39.4%;2007年,美国对全球发起337调查36起,其中涉华18起,占比50%;2008年,美国对全球发起337调查41起,其中涉华13起,占比31.7%。
从1995年开始,美国每年都对华发起337调查,且总趋势呈不断增长态势,尤其是我国入世后,美国对华337调查增长迅速。2002年,美国337 调查立案17起,其中涉华5起,占美国对全球337调查综述的2..4%;2003年,美国337调查立案18起,涉华8起,占比44.4%,比2002 年增长了60%;2004~2008年,美国337调查涉华案件的同比增幅分别为:25%、-20%、62.5%、38.5%、-27.8%。
我国企业被调查的产品结构不断升级,电子产品涉案最多
1998年以前,美国337调查涉及的中国产品主要是轻工产品;1998年之后,受调查的产品涉及电子、轻工、机械、化工、汽车、冶金、建材、医药等,且结构不断升级,计算机软件、半导体集成电路等产品成为美国涉华337调查的主打产品。这表明,随着我国制造业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出口产品技术含量的不断增加,国外企业限制中国产品进入的手段也随之转向了高端。
1986~2008年,在美国对华发起的90起337调查中,涉及电子产品的案件最多,达35起,占同期美国涉华337调查总数的38.9%;轻工产品次之,25起,占比27.7%;机械产品位居第三位,14起,占比15.6%。
我国企业因专利侵权被起诉的337调查案件最多
截至2008年,在美国对华启动的90起337调查案件中,全部都是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
其中,单独以专利侵权为由启动337调查程序的案件多达75起,占美国同期对华337调查总数的83.3%;单独以商标侵权为由启动的7起,占比 7.8%;以共同侵犯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商品装潢、商标淡化、仿冒、虚假来源、商业外观等)为由启动的3起,占比3.3%。
另外,单独以侵犯商业秘密、商品装潢,共同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共同侵犯专利权和著作权,以及共同侵犯专利权和商品装潢为由启动的337调查分别为1起。
从上述数据总体分析来看,美国对华发起的337调查涉及专利侵权的多达78起(包括单独以专利侵权为由发起的75起,以及共同以专利侵权为由发起的3 起),占比近90%。
我国企业胜少败多,和解是最主要的结案方式
在1986~2008年美国对华发起的337调查案件中,已结案共80起。其中,以和解方式结案的最多,13起,占比16.3%;侵权不成立的次之,11起,占比13.8%;申诉方撤诉以及适用有限排除令的分别为8起,占比10%,位居第三位。
另外,美国对华337调查的结案方式还包括:同时适用禁止令和有限排除令,单独适用同意令,同时适用和解、同意令、禁止令和有限排除令,同时适用和解和同意令,单独适用普遍排除令等等。
———摘自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全球贸易摩擦研究报告(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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