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农村金融业调查:不能被忽视的草根金融
长期以来,受农村与城市相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等历史性原因影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远未完善和健全,这不仅体现在农村金融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更体现在农村担保、信用体系不完善,市场发展不充分等软件方面。这些不健全的表现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日益凸显。
长期以来,受农村与城市相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等历史性原因影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远未完善和健全,这不仅体现在农村金融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更体现在农村担保、信用体系不完善,市场发展不充分等软件方面。这些不健全的表现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日益凸显。
当前,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突出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大制约因素。最近,陕西省榆林市政协财农委组织人员,对全市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概况:全市仍有14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网点
目前,榆林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5类、21家,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4家大型股份(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榆林分行;3家银行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榆阳农村合作银行、神木农村合作银行、府谷农村合作银行;9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长安银行榆林分行、交通银行榆林分行、招商银行榆林分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分行。
调查表明,全市共有金融从业人员5064人,营业网点544个,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325个,邮政储蓄银行79个,农业银行61个,占总营业网点的85.4%。从分布情况看,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榆阳区、神木、府谷、定边、靖边和横山县,占总营业网点的69.4%。全市仍有14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网点。全市平均每0.6万人拥有一个银行网点资源,城市网点密度大于农村。
另外,榆林市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共16家,目前正在申报的小额贷款公司有34家。2009年三季度末,全市共有保险公司24家,152个机构。
成绩:金融机构为应对金融危机发挥重要作用
2009年三季度,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存款增长再创新高。截至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47.78亿元,较2009年年初增加260.85亿元,增长29.41%。
2.各项贷款增势明显。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651.84亿元,较2009年年初增加183.84亿元,增长39.28%。
3.不良贷款持续“双降”。6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11.89亿元,较2009年年初减少1.25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1.96%,较2009年年初下降了0.84个百分点。
4.经营效益继续攀升。截至6月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账面利润14.72亿元,较2008年同期多盈1.36亿元。利润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信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5.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有所提升。截至去年6月底,全市发放中型企业贷款118.04亿元,比2009年年初增加13.69亿元,增幅13.12%。全市发放小型企业贷款49.16亿元,比2009年年初增加14.57亿元,增幅42.12%。
6.农户小额贷款的试点推广工作顺利进行。2008年12月,陕西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在神木县挂牌成立。府谷、横山、榆阳等部分区县正在积极筹建各自的小额贷款公司。
7.保险业的发展稳步提升。截至2009年9月末,全市保险业为社会提供了851.3亿元的财产风险保障,共为171万人次提供了256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另外,农村保险市场不断扩大,税收贡献逐年提高。
问题:当前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的五大主要矛盾
调研组分析后认为,长期以来,受农村与城市相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等历史性原因影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远未完善和健全,这些矛盾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日益凸显,具体表现在:
1.需求多样性与金融机构单一性之间的矛盾。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趋多样,但目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是: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撤离县域农村地区,政策性银行机构职能难以发挥,合作金融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多种资金需求。农村信用社虽然“一家独大”,但其资金实力有限,服务“三农”的能力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2.需求成长性与资金来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是新农村建设最现实也是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从目前农村金融现状看,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金融供给逐年减少,农村信用社对“三农”的支持力不从心,遍布于城乡的邮政储蓄机构由于体制原因更是存多贷少。
3.需求时代性与金融服务传统性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服务品种单一。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然以传统存、贷、汇服务手段为主,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二是金融产品的适应性较差。目前涉农银行业机构多沿用传统农业贷款方式和发放办法,发放1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与农业生产的长周期、季节性的特点不相适应。目前农村从事生产经营的贷款需求通常在5~50万元左右,而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正常授信在1万元以内,最高授信额度为5万元。三是信贷交易成本过高。近年来,由于国有商业银行逐步从农村市场退出,农村信用社的区域垄断定价能力得以增强,农村信贷供给价格不断提高。
4.需求新生性与金融服务功能落后性之间的矛盾。一是农业产业保险支持空白,必须引入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风险。二是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贷款担保难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三是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缓慢,目前金融对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投入很少。四是农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缺位。
5.政策的不完善性与农村现实性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家尚未出台针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所以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缺乏中介、服务和监管体系,导致流转过程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因此,农民拥有的土地和宅基地很难作为银行抵押物,这使得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很难得到根本缓解。
建议: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应从五大方面着手
以上分析表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支农合力作用。一是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范围,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治理,探索和推行大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三是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开展“公司+基地+农户”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四是明确农村所有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三农”。五是实现邮政储蓄银行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循环。
2.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环境。一是政府部门要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建立健全农户及农村个体商户信用信息库,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三是积极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网点,争取成立地方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四是建立多主体、多形式的担保机构,实施多种担保方法。
3.增加大额贷款的投放,积极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的发展。
4.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这一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一是明确小额贷款的监督管理,针对业务范围、风险特点以及对公众影响的不同,合理确定小额贷款组织的市场准入条件,设定不同的监管原则,允许和鼓励产品创新。二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紧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及制度。三是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功能定位,要求其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四是坚持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化运作,按照现代金融机构的原则进行经营。
5.大力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开发真正适合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产品。这里指的创新包括金融产品创新、贷款方式创新、担保方式创新、服务方式创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