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体系应支持中国低碳经济发展
本报讯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日前发布的研究报告认为,金融体系应该支持中国低碳经济发展,进一步推出低碳信贷创新业务,积极推出低碳投资产品。商业银行应该积极推出挂钩低碳消耗、环境友好型公司变现的基金。
胡学文
证券时报记者 胡学文
本报讯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日前发布的研究报告认为,金融体系应该支持中国低碳经济发展,进一步推出低碳信贷创新业务,积极推出低碳投资产品。商业银行应该积极推出挂钩低碳消耗、环境友好型公司变现的基金。
报告认为,金融需要为发展循环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要为低碳经济相关的市场主体建立一个良性的、面向市场的投融资环境和金融支持体系。为此,报告建议金融体系应从以下四方面促进中国低碳经济发展。
首先,金融业应该树立为低碳经济服务新理念,并尽可能地对相关企业进行扶持,使更多的资金能够流入到与低碳经济相关的各个行业中去。
其次,提高对碳资源价值的认识,培育碳交易多层次市场体系。要充分认识积极参与构建全球性碳交易市场的战略意义,尽快构建一整套与发展全国统一碳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积极研究国际碳交易和定价的规律,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研究探索交易制度,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碳交易平台。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使人民币成为碳交易计价的主要结算货币。 努力开展低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
第三,建立中国的碳基金,促进节能减排。在中国建立和运用CDM(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势在必行,中国是世界上减排项目储备最多、CDM市场潜力最大的国家。根据CDM交易规则估算,在2012年之前中国的碳交易潜力达数十亿美元,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50%。目前中国碳基金可采用政府出资设立、其它相关机构(如国际金融机构)参与的方式,逐步引进市场机制,但是应当保证政府在基金份额中的多数地位,以保持政府对基金政策的主导作用。另外,除了基金的初始投入,政府在未来还可以通过征收税费的方式获得持续的资金供给。
第四,鼓励商业银行进行环境金融产品创新,实现低碳经济和金融创新的双赢。如进一步推出低碳信贷创新业务。银行未来对于低碳经济的发展应给予一定的信贷倾斜,重点关注能效技术评估,大力支持诸如新能源等行业的发展;积极推出低碳投资产品。商业银行应该积极推出挂钩低碳消耗、环境友好型公司变现的基金,使投资者可直接追踪这些公司在市场上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