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正式核准龚春芳担任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公司董事
【贸易金融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近日发布赣金监复〔2026〕154号批复文件,正式核准龚春芳担任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批复明确要求,龚春芳须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相关监管规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2026年8月18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在到任后5日内报告履职情况。逾期未到任,批复文件将自动失效。监管机构同时强调,该公司应督促新任董事持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忠实勤勉履行岗位职责。
公开信息显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51亿元,系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专业金融机构。母公司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作为省属大型国有全资企业,截至2025年底资产总额达4975亿元,旗下管理高速公路5947公里,占全省通车总里程的84%。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近期因存在“薪酬管理不到位”和“贷款管理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受到监管处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已就此发布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具体处罚执行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
关于龚春芳的从业年限、专业资质及过往履职经历等详细信息,本次批复文件及公开检索信息中均未披露。其任职背景与履职能力将依据金融监管机构审核结果执行,具体细节待官方进一步披露。
此次人事调整严格遵循金融机构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程序,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财务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要求。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集团金融板块重要组成,其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程序推进,相关履职要求已明确载入监管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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