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群策贸易2026年3月因虚假填报商品品目骗取出口退税811万元被临沂税务稽查局追缴税款并处两倍罚款

2026-09-28 10:09 1482

  【贸易金融网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临沂群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策贸易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处罚决定书(临税稽罚〔2026〕相关文号)显示,该公司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通过虚假填报出口商品品目,将不符合退税条件的罐装丁烷气违规申报为适用13%退税率的商品,累计骗取出口退税811.75万元。

  经查,群策贸易公司累计申报出口“丁烷气(卡式炉便携气罐)”289单,全部填报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第29章适用13%退税率的品目。但根据行业工艺特征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规定,常规灌装丁烷气中正丁烷、异丁烷含量均低于95%,不符合该税则品目归类条件,不得申报出口退税。检查发现,该公司289单货物中240单人为编造商品组分数据,其余49单明知不达标仍违规填报退税编码。上游供货的包装公司仅具备分装灌装能力,无气体提纯设备,原料检测报告证实各批次丁烷组分含量均低于9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2026年3月,税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追缴出口退税款、处骗取税款两倍罚款、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两年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款811.75万元已全部追缴入库,罚款正在依法追缴,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本案凸显税务部门对出口退税领域违规行为的精准监管。税务机关依托税收大数据比对海关报关数据,锁定“不符行业特征”的异常申报,通过核查生产台账、化验记录等原始资料形成完整证据链。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稽查局相关通报强调,企业不得通过虚假填报商品品目等手段骗取退税,任何违法行为都将面临“追缴税款+罚款+停办退税+刑事追责”的多重惩戒。

  值得注意的是,群策贸易公司与上游包装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操控,暴露出关联交易中的骗税风险。税务部门提醒出口企业严格遵守《税则》归类标准,确保申报商品品目与实际货品特性一致。当前税务稽查已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海关移交线索成为查处骗税案件的重要来源,企业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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