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多家保险机构因数据造假虚构业务被罚 2026年金融监管局开出180万元罚单
【贸易金融网讯】辽宁金融监管局近期公示多起保险业行政处罚案例。根据辽金罚决〔2026〕25-42号系列处罚决定书,5家保险机构及个人因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等违规行为被处以警告、罚款等措施,合计罚没金额180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因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处以25万元罚款(辽金罚决〔2026〕27号);该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被罚款21万元(辽金罚决〔2026〕28号)。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条款等三项违规,被处以103万元罚款(辽金罚决〔2026〕41号),成为本次公示中金额最高的罚单。
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同步披露:李长存因涉及大家人寿辽宁分公司违规事项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辽金罚决〔2026〕26号);李雪娜因关联违规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辽金罚决〔2026〕25号);阳光财险沈阳中心支公司孙建被警告并罚款25万元(辽金罚决〔2026〕42号)。处罚决定书未列明上述责任人的具体职务信息。
此次集中处罚聚焦保险业务真实性监管,重点整治财务数据造假、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顽疾。罚单文号显示处罚决定作出时间为2026年,具体整改要求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为准。根据公示信息,相关机构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但具体时限及验收标准未予披露。
行业分析指出,本次处罚延续了金融监管部门对保险业数据质量的高压态势,与近年整治销售误导、费用虚挂等专项行动形成政策合力。罚单中多次出现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问题,直指行业利用中介渠道套取费用的典型违规模式,凸显监管对业务全流程穿透式检查的深化。相关机构声誉及业务合规性将面临即时影响,具体经营调整情况有待后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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