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紧急出手:2026年7月10日起全国实施氦气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2026年7月10日,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26年第29号公告,宣布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根据公告内容,此次管理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相关规定,针对海关商品编号为2804290010的氦气产品,自2026年7月10日公布之日起立即执行,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
该公告由商务部外贸司正式发布,属于商务部近期在外贸管理领域采取的系列举措之一。检索信息显示,商务部近期已连续发布多项出口管理措施,包括6月29日发布的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的公告(2026年第27号)以及6月30日发布的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豌豆淀粉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2026年第25号)。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氦气临时禁止出口管理的具体原因和影响范围,公告中未作详细说明。根据商务部2026年1月发布的《2026年进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名录》(2026年第7号),氦气此前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范畴,此次升级为临时禁止出口管理,表明相关部门对特定战略物资出口管控的强化。具体实施细则及后续调整,需关注商务部与海关总署的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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