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春楠亲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隐匿收入偷税被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追缴并处罚187.02万元

2026-07-10 10:07 10888

  【贸易金融网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北京春楠亲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期间,该公司主要提供妆造培训等业务并在平台线上进行引流,通过使用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104.88万元。

  202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7.0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平台内经营者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公开信息显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主要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朝阳区、顺义区、怀柔区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该局近期已连续查处多起涉税违法案件。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还依法查处了北京西博思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件,该公司在检查所属期通过违规列支成本费用、隐匿收入的方式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共计509.62万元,最终被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196.93万元。

  税务部门提醒,随着税收大数据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任何企图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都将被精准识别。广大纳税人应依法设置账簿、妥善保管凭证、规范财务核算、及时足额纳税,共同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网络平台内经营者尤其需要规范经营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税收违法行为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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