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4家保险机构因财务造假、返佣等违规被罚91万元 监管重拳整治销售乱象
【贸易金融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迁监管分局近日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湖滨支公司等4家保险机构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合计罚没91万元。
处罚决定书(宿金罚决字〔2026〕相关文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经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42万元;对李五将、徐超、王延威等3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12万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欺骗投保人、销售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处以罚款29万元;对丁正敏、戚静秋、姜静等3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9万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开发区支公司、湖滨支公司均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分别被处以罚款8万元、12万元;相关责任人员张振、陈超分别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4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负责人为詹力(2026年2月获任职资格核准),但本次处罚针对具体业务环节责任人员。检索信息表明,该分公司近年涉及大量诉讼纠纷,但本次处罚的具体涉事业务规模及历史同类罚单数据未在官方通报中披露。
此次集中处罚聚焦财务真实性、销售合规性等关键领域,其中“销售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给予合同外利益”等表述凸显监管对保险销售乱象的整治决心。处罚依据《保险法》等相关法规作出,但具体法条引用未在通报中列明。相关机构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具体整改要求以监管决定为准。
业内人士指出,此类处罚反映监管部门持续强化保险机构内控管理,对虚构业务、不当利益输送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受罚机构的业务合规性及市场声誉将面临即时影响,具体经营调整情况有待后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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