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农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50万元 两责任人遭5年禁业
【贸易金融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肇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两名相关责任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贷款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处罚措施包括:对肇庆农商行罚款50万元;对杨辉麟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对容锦佳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处罚决定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肇庆监管分局。
公开信息显示,杨辉麟曾任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睦岗支行负责人。容锦佳的具体职务在现有公开资料中未明确披露。
历史记录表明,该行近期已多次收到监管处罚。此前,肇庆农商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肇庆监管分局处罚款120万元,并对时任白土支行行长成振昌给予警告。爱企查数据显示,肇庆农商行曾涉及多次行政处罚。
同期,肇庆地区其他金融机构也收到同类处罚。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肇庆分行因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违规向小微企业转嫁费用被罚45万元;广东怀集农村商业银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75万元。此类处罚反映出监管部门对贷款业务全流程管理的持续关注。
此次处罚未披露具体罚单文号、涉事金额规模及整改要求等细节。监管部门对信贷管理问题的密集处罚,体现了当前银行业监管对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情况的严格要求,将对相关机构的合规管理和业务开展产生直接影响。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