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三家银行分行6月29日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淮安监管分局罚款各45万元 一高管遭11年禁业
【贸易金融网讯】2024年6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各被罚款45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韩剑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1年的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三家银行分行在员工行为管理方面存在内部管控漏洞,具体涉及员工行为监控机制缺失等问题。韩剑曾任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淮安分行副行长,1986年8月出生,江苏淮安人,2016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职该职务,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禁业处罚。公开信息表明,韩剑于2023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淮安市监委监察调查。
历史记录显示,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淮安分行此前曾于2019年、2021年因贷款被挪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承兑业务等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金额分别为70万元和30万元。该分行近三年累计被罚金额达145万元,具体整改情况待官方进一步披露。
此次处罚凸显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业员工行为管理的持续高压态势,体现“风控案防”作为行业整治重点的政策导向。对涉事机构而言,需强化内控合规机制建设,及时完善员工行为监控体系,以降低合规风险及声誉影响。业内观察指出,员工行为管理已成为近年监管高频处罚领域,相关银行应加强日常培训与动态排查,确保业务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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